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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宣传《东北石油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时间:2017-09-20点击数:

各院部:

    《东北石油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东油校发〔2017〕72号)经2017年9月19日第5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全校,请各院部对学生开展宣传、宣讲活动,要求各院部和学生要遵照文件执行。

  《东北石油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自2018届本科毕业生起开始施行(含2018届),其他规定与《东北石油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不符之处,以《东北石油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为准。

附件:《东北石油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东北石油大学教务处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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