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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级示范性校外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2-12-06点击数:

为进一步推进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发挥校外实践基地在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过程中的作用,学校决定开展校级示范性校外实践基地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实践基地应为相对成熟的基地,签订了合作协议,至少在基地实习三年以上,学生管理、安全保障等各类相关制度相对健全,组织方式稳定,运行良好。

2、实践基地应具有明确的实习内容和目的,能满足相关专业或课程实习教学要求,有较稳定的校内外指导教师队伍。

3、实践基地应具备学生实习所需要基本生活和学习条件,每年实际接收实习学生在30人以上,实习期不少于7天。

二、建设要求

通过建设示范性校外实践基地,促进学校和行业、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政法机关(以下统称企事业单位)联合培养人才新机制的建立,推动学校转变教育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

1、健全组织管理体系

实践基地应依托企事业单位,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共同建设。校企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有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完善有关校外实践基地教学运行的各类规章制度。

2、改革校外实践教育模式

遵照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对各类学生构建有针对性的实践教育方案,积极推动校外实践教育模式改革,由校企双方共同制定校外实践教育的教学目标和培养方案,共同建设校外实践教育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共同组织实施校外实践教育的培养过程,共同评价校外实践教育的培养质量。

3、建设优秀指导教师队伍

实践基地的指导教师队伍,应由校企双方的专业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共同组成,实践基地应采取有效措施,调动指导教师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指导教师队伍水平。

三、项目管理

示范性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周期为3年。项目立项1年后,学校将对项目作中期检查,内容包括基地的运行管理、人员配置、经费使用以及取得有效成果等方面。项目建设2年后,学校将对项目作结题验收,验收合格的基地,将授予“东北石油大学实践教学示范基地”。

四、立项数量和资助经费

拟立项10项校级示范性校外实践基地建设项目,每项资助建设经费3万元。资助经费视基地建设情况分次划拨:正式获得立项后,拨付1万元建设经费;项目进展顺利,较好地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中期检查后,拨付剩余建设经费,否则,停止拨付。

五、申报程序

1、院部申报。各院部根据本单位实际,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积极组织申报,于20221231日前将《东北石油大学校级示范性校外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实习基地建设指导标准”(详见附件)中的佐证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电子稿统一发送至践教学管理科(邮箱:nepujwcsjk@163.com。申报联系人:齐平,电话:6504114,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教务处对照有关条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立项。

3、专家评审。教务处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查通过的项目进行评审。

4、发文公布。教务处对拟立项项目,在校网公示一周。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项目,教务处下发立项通知书。

 

                                           教务处

                                                                                2022年12月7日

附件1:东北石油大学校级示范性校外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附件2:实习基地建设指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