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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2020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1-01-07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0年第二批)的通知》《2020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学校就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背景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精神,落实《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工程院关于加快建设发展新工科 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3号)要求,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根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2020〕1号),经企业申报、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审议通过,形成了2020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本批次申报指南中,共有366家企业支持项目13621项。

、项目类型

教师账号可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四类项目。

学生账号可申报“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申报注意事项

1.高校教师/学生登录后可点击“产学合作”-“查看企业项目指南”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可根据“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涉及专业及产业方向”检索项目。

2.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可点击“企业名称”“项目名称”等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并可在企业项目指南页面下载企业项目申报书。确定申报意向后,点击“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的“申请”按钮填写项目申请表单。在“项目申请表单”页面,填写相关内容后请及时保存,确认无误后点击“申请”按钮提交项目申请。已保存但未提交的项目可在“产学合作”-“管理项目申请”的“待办”列表中查看(如项目未显示,请点击“刷新”按钮)。

3.“项目负责人”默认为当前登录用户,请确保“项目申请表单”页面中的“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申报书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每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请勿代替他人申报,以免影响立项结果。

4.每位申请人仅允许有3项在研项目(不包含未立项项目和已结题项目),每批次最多申报3个项目,超过申报数量的项目不予立项。

5.项目申报后,请及时关注高校和企业审核进展。企业审核通过的项目,高校与企业应签署合作协议,明确项目内容、资助形式及时间、预期成果、项目周期和验收标准等事项。合作协议由项目负责人上传至项目平台,并须经企业确认。请及时关注协议确认进度,以免影响项目立项。

、时间安排

2021年1月10日—2021年1月31日:高校教师/学生申报项目。

2021年2月1日—2021年3月15日:企业评审项目;校企签订合作协议;项目负责人上传合作协议;企业确认协议并提交立项报告。

其他

1.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

2.请各院部按照通知要求和产学合作需要,组织师生积极参与、自愿申报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3.根据学校寒假期间进出校园有关要求及单位值班安排,涉及盖章等有关事宜做如下要求。

(1)若项目申请需加盖教务处公章,请在以下时间内集中办理。联系人员及电话:

日期

时间

姓名

办公电话

1月19日-23日

14:00-16:30

翟雪

0459-6503604

1月24日-28日

14:00-16:30

王璐

0459-6503700

2月7日-9日

09:30-10:30

王丽娜

0459-6503459

2月17日-20日

09:00-11:00

张明

0459-6503293

2月21日-24日

08:30-11:00

14:00-16:30

刘政鑫

0459-6504285

(2)若项目申请需加盖学校公章,请按照党政办公室有关要求办理。《东北石油大学印信使用申请单》下载地址:http://dzbgs.nepu.edu.cn/zlxz1/dzbyw.htm

(3)项目申报其他有关事宜请以学院为单位,由教学秘书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联系人:刘政鑫、郑春艳。

附件1:2020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

附件2: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2020年12月)

教务处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