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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22-2023学年教学执行计划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2-04-11点击数:

各院部及相关教学单位:

2022-2023学年度教学执行计划的编制工作即将开始,准确的教学计划是教学工作的基本保障。教学计划不准,排课、选课、学业预警和毕业审核都会遇到很多问题,教学计划准确,我们的工作才会更加有序、高效。请各学院认真对待,仔细审查。说明如下:

一、编制原则及要求

1、各专业年级执行计划应严格按照《本科生培养方案》编制,原则上不作变动。如需变更,需提交《培养方案变更申请表》,报教研科审批,方可执行。2019、2020、2021、2022年级全部执行2019版本科生培养方案。

2、本次执行计划编制工作,将每个年级大学四年的课程计划都编制好。执行计划录入时间为2022年4月11日-5月11日,执行计划已经编制完成的专业需要对下学期开课计划进行至少两次校对,严防漏课、错课。

3、教学执行计划由各院部负责编制,教学计划编制完成后,应严格遵照执行,严禁擅自变更执行计划。如确需变更,请先检查课程信息中的开课状态,如为“已开课”需走“教学计划变更”流程(教学计划管理—课程任务—操作,进行增加、删除或者修改),修改完成后提交等待教务处审核。

4、教务处根据编制好的的教学执行计划下达每学期的教学任务。承担教学任务的单位要负责落实开课的一切条件,确保完成教学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5、教学任务下达后要好教学进度安排,教学进度要合理分配学时,力求各学期、周学时平衡。根据学时不同可将课程教学安排在1-8周、1-12周、9-16周、1-16周以及18-20周完成。每门课程的理论周学时不能超过6。一般情况下,32学时的课程安排在8周内完成,超过32学时的课程安排在12周或16周内完成。

6、执行计划中不能出现课程大类为【公共选修课】,修读方式为【公选】的课程,这类课程为通识教育选修课,是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供学生自由选择的课程,不需要做入执行计划。各专业需要做好培养方案的解读,指导学生如何选择通识教育选修课。

二、其他注意事项说明

1、部分公共基础课的学期按照附件1《课表编号列表》中学期和编号录入,严格按照上课学期录入,各专业是的上课学期不得随意更改。其他课程编号和要求的课程请查看《课表编号列表》。

2、需要由非本院教师开设的课程,请提前和开课院沟通好,是不是有教师能上,尤其是艺术学院的课。

3、开课周次由开课院部设定,如果某门课程给多个专业学生上课,授课教师或上课专业对上课周次有要求,如1-8或9-16,请提前跟相关开课院部沟通好,提前做好课程周次安排。

4、开课周次设定需要等到教务处统一生成开课任务生成后,到【开课任务管理】→【教学进度管理】中安排教学进度,包括安排开课周次,周学时。

5、与培养方案中课程名称、学时学分不同的均属于新课,请联系教研科修改培养方案,增加新课程进系统课程库,然后才能做入执行计划。

6、大类招生的专业在分流后录入执行计划的时候,一定不要忘记将分流之前的课程也录入执行计划中。

7、培养方案中将《信息检索与利用》和《大学生安全教育》两门课程放在公共选修课中的专业,在录入执行计划需要特殊注意,需要将这两门课程做入执行计划中,课程大类选择【专业选修课】,修读方式选择【限选】。

8、需要跨学期上课的课程,如大学物理实验,在录入执行计划是需要跨学期设置,如下图。其中,48学时的大学物理实验课程请选用编号为09042023的课程,48学时的变更学期为两个学期上课,每学期24学时。33学时的大学物理实验课程请选用编号为09042024的课程,同样变更学期为两个学期上课,每学期16+17学时。

9、执行计划录入指导手册见附件2。

务 处

20224月11日

 附件1:课程编号列表更新20220411.xlsx

 附件2:执行计划录入指南.ppt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