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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11-08点击数:

各院部、相关教学单位及秦皇岛校区: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整体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即日起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以下简称“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教学计划执行依据及要求

1、2020级、2021级、2022级已录完教学计划的课程,各学院应认真研究相应版本人才培养方案,避免出现漏课或重复开课的情况,发现漏课、重复开课的,应及时联系教务科,并在教务系统中作出修改。具体操作见附件1:教学计划录入指南。

2、2023级执行《2023版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录入时未找到培养方案对应课程的,请联系教研科增加新课程然后再录入教学计划。秦皇岛校区教学计划录入专业课程时,请选择开课院部为秦皇岛校区的课程。

3、各专业教学计划应严格按照《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原则上不做变动。凡因特殊原因需要作出课程调整的,需提交《本科生培养方案执行微调申请表》报教务处教研科审批,方可执行。

4、教学计划编制完成后,应严格遵照执行,严禁擅自变更已执行(即已开课课程)的教学计划。如确需变更,仍需提交《本科生培养方案执行微调申请表》,说明调整原因等,报教务处教务科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进入教务系统→教学计划管理→课程任务→操作,进行增加、删除或者修改,修改完成后,等待教务科审核。

二、教学任务安排前期准备工作

1、各学院应认真检查录入的教学计划中各年级课程的录入学期,学时,学分,课程大类(公共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实践课程)、修读方式(必修、限选)、考核方式、专业方向等是否正确。2023级开始,教学计划中的修读方式中只选择必修、限选。限选课程为专业选修课程,不包括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将采取学生自由选课方式修读,各院应保证每学期开课门数。公共选修课申报工作时间另行通知。

2、公共必修课的学期、学时、执行年级等,参照附件2:课程列表要求录入,严格按照开课院要求的上课学期录入,各专业的上课学期不得随意更改。

3、教学进度安排时要通盘考虑理论课、实验课、外出实习实训、校内实训、专业实习、课程实践等周次的合理安排,杜绝实践课程与理论课程冲突。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确需在学期中要外出进行专业实习实践的,专业所在学院要负责协调本学期本专业所有公共课的课程安排。

4、大一年级需要安排晚自习,每周日至周四晚上不排课,所有年级周三、周五下午7、8节不排课。

三、任课教师资格要求

1、任课教师必须具有主讲教师资格。新进教师,必须至少担任一门课程一轮次完整助课,并完成相应考核及课程试讲环节,方可承担教学任务。其他已申报过助课的新教师,仍然可以申报助课,但不再计算助课工作量。助课申报原则上一门课程只能安排一位助课教师。

2、需要聘请其他院部教师进行上课的,经教师所在院部同意后方能安排教学任务。

3、需要新聘请校外兼课教师上课的,需在开课前填写《东北石油大学外聘教师聘用协议书》《东北石油大学外聘教师聘用审批表》,经教务处同意后,提交人事处审核,审核通过后交到教务科备案,方可安排教学任务。系统已经有教师编号的外聘教师且聘期未到期的不需要重复填写。

4、在安排教师教学任务时,各单位应充分考虑教师因素,合理安排教学任务。对于已经确定下学期需外出或准备外出的或其他原因不在校的教师,一律不应安排教学任务。对学期中间返校、确需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单位需向教务处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安排教学任务。教务处课表发布后,不再接受类似更换任课教师的情况。

5、各院部必须落实好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的规定。保证教授和副教授每学年为本(专)科生至少主讲1门理论或实验课程,授课总学时不少于32学时。授课学时数不包括科技讲座及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的课程。如有确有特殊情况不能上课,需履行审批程序,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院(部)签署意见,报教务处批准,人事处备案。

四、教学任务安排周次分布

根据校历安排,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于2024年3月4日正式上课(校历第1周周一),第17周为期末考试周,第18-19周为实践周。补考安排在2024年2月26日-3月3日。所有国家法定假日不安排课程。

五、教学任务安排方法说明

1、各专业依据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完成教学计划后,教务处将统一生成开课数据。各开课部门需要核对开课任务中各项是否正确,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教务科申请修改。

2、教学任务核对无误后,各开课部门教学主任需要进入“开课任务管理”合班,包括理论课和实践课,进入“教学进度管理”中安排教学进度,安排开课周次,周学时等,需要多媒体教室授课的课程,必须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注明,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3:理论课排课指南

3、为合理安排课表,2023级和2022级合班模式做统一规划,把每个年级的所有班级共分为三大组,每个大组分两小组。全校公共必修课除了满足以上合班顺序,不允许跨大组跨年级合班,同一门课程,每位任课教师只能承担大组内一个头的课程。不同培养层次的班级和成绩比例要求不同的课程原则上不能合班教学,特殊情况需申请。

4、为保障教学质量,各开课院部进行教学班级组合时,应严格控制教学班级规模,原则上每个教学班不超过4个行政班。行政班级人数不超过10人的班级,合班上课计算工作量时,不按单独班级计算。

5、各院部做好教学进度安排,均衡安排好开课周次,周学时等,每个班级每学期的周学时原则上不得超过30学时,特殊情况,经审批后可适当调整。

6、任课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的周学时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6学时,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必须经教务处审批。

7、原则上同一门课程、同一个班级每周上课2次(含)以上的不能连续两天排课,每两次课之间至少间隔一天。尽量避免教师4节连上和同一门课程连天上,特殊课程确需连续授课的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审批备案。排课时应尽量避免连续两节上课时教师、学生跨楼上课。

8、若下学期有外出实习的课程,需与其他课程错开周次安排,请提前与开课院进行沟通。

9、课表编排完毕后,各相关学院需对本院课表及时进行认真检查,防止错排、漏排或多排。

六、排课时间及流程

1、11月15日前教务处组织各学院教学主任将下学期的教学计划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完毕,教学计划锁定。

2、11月17日教务处根据各学院录入的教学计划,生成下学期开课数据。

3、11月17日-11月24日教务处组织各学院进行教学进度安排,包括合班、周次、周学时、教师等。

4、11月25日-12月7日教务科对全校公共课程及需要优先安排的课程进行安排。

5、12月8日-12月15日开放各院排课权限。排课前各院查看已排课程周次、教室、教师排课情况,合理安排专业课程,注意保持学时平衡。

6、12月15日前后(以教务科通知为准),教务处组织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体育项目(本学期为2023级体育基础2选课)类课程选课。

7、12月20日-12月22日课表初排结束后由各相关学院根据学院需要自行调整或补充编排课表。重点检查是否有课程遗漏,集中实践周与理论课程的安排是否冲突,是否存在时间或地点安排上的冲突,课程安排是否合理等情况。检查教师(包括互聘、外聘教师)课表是否有遗漏、冲突,是否有两门不同的课程安排连续上课。如有上述情况,需报教务科进行调整。

8、12月23日,教师个人课表的自查。教师发现个人课表冲突、遗漏等情况及时反馈学院教学秘书,各教学学院仍可根据需要调整自己学院的课表,学生选课开始后,各院排课权限收回。

9、12月29日各院排课权限收回,课表再有问题时,教师需要将情况反馈学院教学秘书,由教学秘书核查情况后报教务科处理。

10、12月30日左右(以教务科通知为准),各学院组织并指导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选修专业选修课和全校公共选修课。学生选课期间及开课后不得调整课程上课时间。

11、下学期开学前三天,打印教学任务书(含课表)报表,课表定稿,原则上不再调整。

七、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指定责任心强、能力强的专人负责排课,以便及时高效完成排课任务。

2、各学院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工作流程,按时完成相关阶段的工作任务。

3、教务处收回排课权限前,学院可按需求自行调整课表。教务处收回排课权限后(即教师任务报表打印后),原则上不允许再调整课表。教师如有特殊情况,确有必要需要调课的,需提前与学生沟通再申请调课,避免与学生公共选修课时间发生冲突。

八、其他情况说明

1、大类招生的专业的教学计划,需要按照分流前和分流后分别建立教学计划,分流后计划需将已上大类课程补录完整。本学期需要分流的专业,请联系学籍科建立分流后班级,然后再录入教学计划。

2、需要跨学期上课的课程,如大学物理实验,在录入教学计划时需要跨学期设置,48学时的变更学期为两个学期上课,每学期24学时。

3、请公共课相关负责人和各专业相关负责人加入执行计划QQ群(334305065),相关问题在群里沟通和发布。

 附件1:执行计划录入指南.pptx 

 附件2:课程列表20231106.xlsx

 附件3:理论排课流程.pptx

 附件4:实验实践课排课指南.docx

附件5: 2022级分组.xls  2023级分组.xls

教务处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