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考务管理 正文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第8周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1-04-07点击数:

各教学院(部)及相关单位:

为了做好第8周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院(部)教学工作负责人和教学秘书及时通知相关教师并督促教师完成好考试的各项工作。

1、考试时间原则上为第8周课时的最后一大节课。其中,课程相同、教学进度不同、统一命题的班级,原则上以教学进度最慢班级的最后一大节课设置考试时间。教师若自行安排时间考试,第8周不得停课,且必须在第8-9周内结束考试。

2、课程编号、教学内容、学时、学分、进度相同的课程一般应实行统一命题考试。试卷题头为: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XX课程期末考试试卷(A或B卷)。

3、所有课程均由开课院部在教务管理系统上编排考场和安排监考等事宜,原则上考核时间不得超过90分钟。其中,考试课必须由开课院部教学秘书统一安排,考查课可以根据开课院部实际情况由教学秘书指定任课教师安排考试考试,具体安排方法详见附件1。考试所需教室直接在教务管理系统上选择(能选即可用),无需借用教室

4、各开课学院教学秘书要及时查看汇总本学院课程考试安排,同时安排巡考、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

5、监考教师由开课院部负责安排,若监考教师不够,由开课院部自行与其他院部协商解决,由开课院部负责通知监考教师监考时间、监考(发卷)地点、注意事项等。

6、加强对监考教师的培训,要求监考教师认真履行《东北石油大学监考教师职责(试行)》(东油校发〔2014〕11号)、《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课程考试流动监考职责》(东油校发〔2016〕83号)。

7、对学生加强诚信考试教育。要求学生严格遵守《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课程考试考场规则》(东油校发〔2016〕82号),认真阅读《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课程缓考管理办法》(东油校发〔2016〕85号)和《东北石油大学关于考试违纪、考试作弊及其性质的认定细则》(东油校发〔2017〕70号)。

8、各院部、监考教师在做好考试组织工作的基础上,还应做好以下工作:

(1)检查学生证件,严禁学生将手机带入考场,提醒学生将个人物品放置到指定位置;

(2)向学生宣读《本科生考试违纪作弊情况通报》,提醒学生遵守考场纪律;

(3)监考教师禁止在考场内使用手机,在监考过程中应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

(4)开考前应擦除黑板上的内容,黑板上可以书写考试课程、考试时间、座位安排等信息;

(5)考试期间使用手机信号屏蔽器。

9、考试结束后,有关院(部)和评卷教师及时完成阅卷评分工作,并按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将学生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考试命题、阅卷、成绩录入及考试背景材料保存等请严格按照《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东油校发〔2020〕109号)、《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课程考试试卷质量规范》(东油校发〔2016〕90号)执行。

10、通知中涉及到的文件请到  教务处主页→规章制度→考务管理  处查看或下载。


附件1: 考查课考试安排流程.docx

东北石油大学教务处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