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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届本科校际交流毕业生提交相关材料的通知

作者:考务科时间:2021-06-01点击数:

关于2021届本科校际交流毕业生提交相关材料的通知

1.校际交流生是指外校转学到我校的学生、根据校际间协议到外校借读或者学习的我校学生。

2.根据《关于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和授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校际交流生应提交如下材料:

(1)对方学校或者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原件(4份);

(2)课程/学分修读证明(2份),内容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在对方学校修业期间应修课程/学分情况、在对方学校修业期间实修课程/学分情况、在对方学校未完成的课程/学分情况;

大学期间一直在外校就读的学生,如果在对方学校完成了对方学校就读专业规定的培养方案的全部内容,还需提交毕业审查结论书(2份,可与“课程/学分修读证明”一并出具),内容包括按对方学校的毕业、学位授予条件审核是否能够毕业、授予学位。

3.上述材料应由对方学校教务处密封,学生不得擅自拆封。

4.上述材料应于2021年7月1日前提交到教务处考务科(机关楼229),联系电话0459-6503293,逾期视为放弃毕业资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东北石油大学教务处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