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考务管理 正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考场纪律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1-10-29点击数:

各学院、全体教师及学生:

为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进一步加强考场纪律,严肃考纪,端正考风,增强学生诚信考试意识,杜绝考试违纪作弊现象,尤其是使用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设备进行作弊的行为,现将有关考场纪律要求强调如下:

1.监考教师必须为在职专任教师或机关、教辅、学院等单位的管理人员。

2.监考教师如需更换,应在考前一天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办理更换手续,不得私下找人替换,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3.监考教师应在开考前10分钟到达考场,开考前5分钟发放试卷。

4.监考教师进入考场后要及时清理考场,督促学生将所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手机、智能手表等任何电子设备,书包、复习资料等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统一放置在指定地点。

5.考生进场后,监考教师要清点考生人数,逐一核对考生证件。

6.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要一前一后监视整个考场。不得吸烟、聊天、玩手机、阅读书报、批改作业或做其他与考试无关的事情。

7.监考教师发现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违反《考场规则》的意图,应立即给予批评或警告。构成作弊事实的,应当场终止其该课程考试,收缴其试卷,收集并保留好与其违纪作弊相关的材料及物品,必要时对与作弊行为密切相关的证据要拍照留证(对手机截屏、替考者等相关证据拍照留证)。监考教师填写《东北石油大学学生违反考试纪律、作弊事实调查书》,学生填写《东北石油大学学生处分检讨书》,监考教师将违纪作弊学生信息及作弊情节如实详细记录在《考场记录单》中,具体处理程序详见附件:考试违纪、作弊处理程序》。

8.考试结束,监考教师立即回收整理试卷,清点无误后,组织考生有序离场。




附件:

考试违纪、作弊处理程序

1、监考教师填写《东北石油大学学生违反考试纪律、作弊事实调查书》。要求按照考生的学生证准确填写姓名、学号等信息,保证与考生一一对应。 事实调查书需要陈述具体的时间、地点、如何发现考生违纪或作弊的,并且所写内容不能有模棱两可的话语,比如纸条或手机存储的内容是否与考试内容有关、是否翻阅或偷看、是否手机开机、作弊材料或工具放置的位置、在什么状态或时间发现的等。必须由考生所在考场的2名监考同时签字,如由流动监考发现学生违纪、作弊的,可由流动监考、 监考2人共同签字。

2、学生填写《东北石油大学学生处分检讨书》。检讨书需要陈述具体的时间、地点、如何被监考或流动监考发现违纪或作弊的,并且所写内容不能有模棱两可的话语,比如纸条或手机存储的内容是否与考试内容有关、是否翻阅或偷看、是否手机开机、作弊材料或工具放置的位置、在什么状态或时间发现的等。学生检讨书中的内容、签字的地方都要按手印。学生陈述、申辩的地点为教务科(机关楼233)。《东北石油大学学生处分检讨书》中的经办人、证明人原则上为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工作人员,且经办人、证明人不能为同一人。

3、需要收集学生证、准考证、违纪或作弊证据(注意:无权暂扣身份证),并放入专用袋内,袋外注明班级、姓名、学号。纸质类的材料(例如: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纸条)均要求学生签字、按手印;电子设备(例如:手机存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要求考生本人持手机且手机显示界面为与考试内容有关的内容,由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工作人员对其进行拍照,并保存好图像、有关电子设备。

4、工作人员处理违纪、作弊应该特别注意:学生、教师所填写的内容应当保持一致,发现不一致的地方应在考试结束前在考场内予以核实清楚。切记不能事后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