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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学生考试资格的通告(截止2023年10月30日)

作者:时间:2023-10-30点击数:

各学院及全体学生:

为规范教学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按学校成绩管理有关规定,以下同学的课程累计缺课达到该课程计划学时的1/3(含1/3)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特此通报。


 取消学生考试资格名单(截止2023年10月30日).xlsx



 

教务处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