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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石油大学优秀教学信息反馈员评选办法(试行)

作者:时间:2020-03-13点击数:

为了调动教务助理团同学们的工作热情,进一步做好教学信息反馈工作,及时听取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教与学的互动和交流,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教务处决定对在教学信息反馈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务助理成员给予表彰,开展“东北石油大学优秀教学信息反馈员”的评选。

一、评选条件

1.遵守《东北石油大学教务助理工作制度》(东油校发〔2016〕95号)。

2.在教务助理团任职至少一学期。

3.积极完成教学信息反馈工作,在教学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反馈中表现出色,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一致好评。

4.必修课和限选课成绩达到60分或以上,无考试违规情况。

二、评选方法

1.每年评选一次,一般在3月份开展“优秀教学信息反馈员”评选。

2.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团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团长担任,成员由各部门部长组成,办公室设在调研部。

3.领导小组人员在符合本办法“评选条件”的前提下,经教务处主管教师考核且同意后,原则上直接授予“优秀教学信息反馈员”荣誉称号,组织评选工作并担任评委。

4.调研部负责牵头,会同督察部,对同学们提交的教学简报以及晚自习检查情况进行审核,存档优秀简报和建设性意见,记录提交人。每学期末,公布简报审核与记录情况。

5.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教务助理团全部成员(不含领导小组人员)人数的35%(只入不舍,保留到整数)设置评优名额,并分配给各部门。

6.各部门部长根据调研部公布的简报完成情况、平时简报工作表现,坚持宁缺毋滥原则,按分配名额择优推荐。

7.调研部负责审核、汇总各部门推荐的人员,提交领导小组表决通过后,在助理团内部予以公示。

8.内部公示结束后,上报教务处主管教师,通过教务处网站公示三天无异议则为最终名单。

三、奖励办法

1.授予“东北石油大学优秀教学信息反馈员”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2.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综测加分奖励。

3.在教务助理团内部评优、干部提拔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获得“优秀教学信息反馈员”荣誉称号者,具备“优秀教务助理”评选资格。

四、其它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东北石油大学教务处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