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教师发展 正文

关于推荐青年教师参加2023年春季学期中西部高校青年教师融合式教学进修项目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02-22点击数:

各院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数字化转型,以数字赋能促进教师专业素质能力不断提升,按照《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春季中西部高校青年教师融合式教学进修项目的通知》(教师司函【2023】2号)、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荐青年教师参加2023年春季学期中西部高校青年教师融合式教学进修项目的通知》要求,开展我校青年教师融合式教学进修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开设情况

(一)培训院校

教育部中西部高校青年教师融合式教学进修项目,由清华大学、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厦门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承担培训任务,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检查评估、日常管理与服务。

(二)培训方式

培训采用雨课堂克隆班形式,教师在线实时同步加入承办高校的校内教学课程,培训观摩时间为一个学期,在培训过程中参与课上互动和课外在线交流研讨等任务,期末考核通过后准予结业,获得《2023年中西部青年教师专业能力发展专项培训合格证书》。

二、申报要求

推荐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参训教师可根据学习需求和项目要求自行选择修读课程(见附件2),所选课程须与本人所教的学科专业相符或相近,且每人限报1门课程。

三、申报时间

各院部2023年2月23日15:00前将本院部《2023年春季学期中西部高校青年教师融合式教学进修项目选派教师名单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1543493@qq.com。

四、名额分配

院系名称

名额

院系名称

名额

化学化工学院

1

经济管理学院

1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1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1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1

数学与统计学院

1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1

人文科学学院

1

具体要求

各院部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结合学科专业发展需求和师资队伍建设合理分配培训名额,选派参训教师。加强对参训教师的监督和日常管理,协调好教师参与培训和教学科研工作的关系,保障教师有充足的时间高质量完成培训任务。

联系人及电话:王继红0459-6503604

附件:

1.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荐青年教师参加2023年春季学期中西部高校青年教师融合式教学进修项目的通知》

2.2023年春季学期中西部高校青年教师融合式教学进修项目各承办校课程清单

3.2023年春季学期中西部高校青年教师融合式教学进修项目选派教师名单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