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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毕业清考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时间:2016-11-30点击数:

 

一、毕业清考的报名条件
1、我校2013年以前入学(不含2013年)的在籍毕业年级学生可自愿报名参加毕业清考(即毕业免修考试,下同)。
2、根据《东北石油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十一款“毕业学期课程考核不及格者,学校在毕业前给学生一次补考机会。”的规定,2013级毕业年级学生可自愿报名参加2016-2017-3、4学期正常开课且考核不及格课程的毕业清考。
3、对于外校(或由我校)转学到我校(外校)的学生,如在外校(我校)学习期间有不及格的课程,原则上应参加原学校的补考或重修至成绩合格,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开课学校的补考或重修的,需要向教务处提交申请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按我校(或外校)程序参加毕业清考或重修。
4、毕业清考不含单独开设的实验课、课程设计、实习、实训等实践性教学环节、体育课、公共选修课。实践类课程原则上应当通过重修参加本专业低年级相同或相近实践课程的教学全过程,不单独组织毕业清考。
5、每名学生报名参加毕业清考课程的总学分将设置上限。挂科较多的同学,应及时按学校要求参加重修报名和考试。
二、申请毕业清考的程序
1、报名时间:2017年开学后另行通知。
2、报名方式:学生本人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毕业清考报名。
三、毕业清考时间安排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四、各学院负责通知本学院相关学生;学生本人应认真复习、及时报名、按时参加考试。
教务处
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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