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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做好2023年高等教育(本科)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暨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10-27点击数:

各院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前做好新一轮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和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根据《教学成果奖励条例》《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和教学成果评奖管理办法》《东北石油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定及奖励办法》,组织评选出一批“新”“真”“实”的优秀教学成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拟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2.窗体顶端

2.重点支持国内首创,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取得特别重大人才培养效益,具有显著推广应用价值的成果。

二、推荐条件

1.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各单位要做好对推荐成果主持者和参与者的资格审查,做到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双把关。

2.已获得过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3.每个主要完成单位内容相同或相似的成果限报1项。

4.每人作为完成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作为主持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1项。

5.教学成果奖不接受个人申报。各单位应对本单位申报成果进行初评,并公示后,按推荐数额排序后向教务处推荐。

三、填报材料

为方便教师,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和校级教学成果奖材料统一按照省级申报材料填报,需提交以下材料:

1.《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

2.上述申请书及附件合并制成一份PDF电子文档(文档大小不超过80M),签字及盖章处须用原件扫描后插入电子文档相应页(申报校级时加盖本单位公章,无需盖学校公章),打印复印无效(不需报送纸件),汇总表PDF版与EXCEL版一并报送。支撑和旁证材料需精简凝练,要确实能够真实反馈良好的教学实效。PDF电子文档命名为“推荐单位名称-主持人姓名”,本单位所有申报成果汇总后统一发送至jyk002@163.com,邮件命名为“教学成果奖申报--所在单位”。申请书及所涉及的论文、教材、各类获奖情况等支撑材料原件暂不报送,教务处将按需调阅。

四、有关要求

1.各院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教学成果奖申报与一流学科、一流专业等工作统筹考虑,要集中优势重点打造1项拟冲击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的材料,并在汇总表中标注出来。

2.各院部推荐限额和材料提交时间待省文件下达后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1: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附件2: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填报说明

附件3: 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附件4:教学成果奖完成人(非第一完成单位)政治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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