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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应用型建设常态化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11-03点击数:

各院部、有关职能部门:

依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召开应用型建设常态化监测数据填报培训会暨组织开展常态化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为系统掌握应用型高校和专业集群建设成果,进一步提升我省应用本科建设水平,加快构建高质量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显著提升高等教育服务龙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我省开展应用型建设常态化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请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本次数据填报工作,选派认真细致负责的同志。具体工作人员要有一定的统筹协调能力,能够协商相关职能部门、院系、专业,圆满完成本数据填报工作,保证数据客观真实反映学校应用型建设成效。

2.请各相关部门做好统筹规划协调,认真梳理学校应用型本科建设情况,详实细致掌握第一手建设数据,面向我省“4567”现代产业体系发展需求,结合我校学科专业调整优化改革论证,论证组建专业集群,谋划应用型专业集群建设工作。

二、任务分工与具体要求

1.数据填报由各牵头部门负责,系统填报任务分工详见附件2。请牵头部门组织协调涉及的合填(协助)单位汇总相关数据,并完成数据填报。

2.数据填报采取网上填报方式,需登录黑龙江省“双特”建设评价数据平台完成填报工作,平台网址:https://stjspj.yuntu.cn。采用唯一账号填报,对于合填表格,只确定一个填报负责部门,其他合填(协助)部门复制或制作对应表格,填入合格数据后,将纸质版(部门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提交填报负责部门,填报负责部门汇总审定、审查录入(数据量大的浮动表单需要先填报下载模板),“保存”“自动校验”“提交审核”,待“校级审核”通过后方为填报完成,校验、审核若有不通过时,需要返回修改,直至通过。

三、数据统计时间说明

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又分自然年和学年。

自然年:自然年度,即上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如财务、科研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学年:指教育年度,即上年的9月1日至本年的8月31日(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本年9月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具体时间参考采集信息的时间标注)。

四、填报时间安排

本次数据填报时间为期2周,分为三个时间节点,前两个时间节点需要完成前8个基础表填报(见图1)。

图1 基础表填报顺序

1.11月6日前完成《学校相关党政单位》等4个基础表填报。

2.11月8日前完成《专业大类情况》等4个基础表填报。

注:上述基础数据表与系统中其他表格存在校验关系,请填报单位仔细核对其中数据,若出错被退回,与其关联的所有引用表数据也将全部退回。再次提交时,需要重新按顺序提交审核。

3.11月15日前完成其余22个数据表填报。

五、其他说明

1.《黑龙江省“双特”建设评价填报指南》、“双特建设评价平台数据填报表格模板”等相关学习参考材料见数据填报工作QQ群文件(QQ群号:768802420)。请各单位具体填报系统工作人员加入工作QQ群,领取账号和密码。

2.联系人:朱雪晴

联系电话:6504285。

教务处

2023年11月3日

附件1:黑龙江省“双特”建设评价填报指南

附件2:双特建设评价平台数据填报任务分工

附件3:双特建设评价平台数据填报表格模板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