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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排2017-2018学年度第3、4学期重修课程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时间:2018-03-27点击数:

各院部、相关教学单位:

为做好2017-2018学年(34)学期课程重修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14级毕业班学生的重修课程已经在教务系统单独生成教学安排。

22017级、2016级和2015级学生的重修课程只安排本学期正开课的课程,本学期未开课的课程不安排重修。

3、教务管理系统中2014级毕业班学生的所有重修课程全部开设重修。本学期未开课的课程只允许2014级学生重修,其它年级的学生不允许跟着重修。

4、各院部根据每门课程学生报名的情况决定课程重修的形式,原则上每门课程报名人数超过30(30)开办重修班,30人以下采取跟班上课。

5、重修班开课时间为第6周至第11周。理论学时48学时(含48)以上的课程每周安排4学时,理论学48学时以下的课程每周安排2学时。

6、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大学物理、大学英语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重修上课时间和地点,其它课程由各开课院部安排重修上课时间和地点,请各院部统一使用附件中的《重修课程安排表》来安排重修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发布,以方便学生查询。

7、各院部请在46日前安排好重修课程的教学工作,电子版的《重修课程安排表》以QQ方式报送教务科。

8、重修形式为重修班的课程,考试在第12周内完成,不允许提前考试。重修形式为跟班重修的课程,重修学生跟随正常班课程考试。

 

 

2018327

 

附件:重修安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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