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论证新专业设置、新专业方向设置、专业暂停招生、专业恢复招生、专业撤销、专业名称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调整、专业修业年限调整等专业调整工作和专业学士学位。
2.具体组织国家级、省级、校级等各类专业建设项目的评选、检查和验收工作。
3.依据学校新工科、新文科建设实施意见,具体负责组织新工科、新文科的研究与建设工作,推进传统专业改造升级,培育新的工科专业。
4.负责开展新工科、新文科教育教学资源、专业资源库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工作。
5.具体负责一流专业建设、专业集群建设、现代产业学院建设、专业认证等相关工作。
6.负责本科专业各类建设项目的经费预算、论证、绩效考核等相关工作。
7.负责本科专业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定期总结专业建设成果。
8.负责本科专业设置与建设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