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18届本科毕业生毕业管理办法的通知》(东油校发﹝2018﹞11号),重修课程(环节)总学分已超过40学分的2018届本科毕业生,如满足《东北石油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东油校发﹝2017﹞72号)第三条第(六)项第2目或者第五条(具体内容见附件1)的规定,并且减免后重修课程(环节)总学分低于40学分的,于2018年7月1日下午5点前,向学生所在院部提交重修课程(环节)总学分减免申请,并按上述规定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学生所在院部、教务处批准后可以减免相应的重修课程(环节)总学分。
附件1:《东北石油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2: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重修课程(环节)总学分减免申请表.doc
教务处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