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发挥校外实践基地在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过程中的作用,现决定开展2026年度校级示范性校外实践基地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实践基地应为相对成熟的基地,签订了合作协议,至少在基地实习三年,学生管理、安全保障等各类相关制度相对健全,组织方式稳定,运行良好。
2.实践基地应具有明确的实习内容和目的,能满足相关专业或课程实习教学要求,有较稳定的校内外指导教师队伍。
3.实践基地应具备学生实习所需要的基本生活和学习条件,每年实际接收实习学生在30人以上,实习期不少于7天。
二、建设要求
通过建设示范性校外实践基地,促进学校和行业、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政法机关(以下统称企事业单位)联合培养人才新机制的建立,推动学校转变教育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
1.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和产教融合理念
实践基地的建设应紧密结合应用型人才培养和产教融合理念,以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为核心,致力于为学生提供真实的职业环境和实际操作机会,以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要。
2.健全组织管理体系
实践基地应依托企事业单位,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共同建设。校企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有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完善有关校外实践基地教学运行的各类规章制度。
3.改革校外实践教育模式
遵照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对各类学生构建有针对性的实践教育方案,积极推动校外实践教育模式改革,由校企双方共同制定校外实践教育的教学目标和培养方案,共同建设校外实践教育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共同组织实施校外实践教育的培养过程,共同评价校外实践教育的培养质量。
4.建设优秀指导教师队伍
实践基地的指导教师队伍,应由校企双方的专业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共同组成,实践基地应采取有效措施,调动指导教师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指导教师队伍水平。
三、申报程序
1.院部申报。
(1)各院部于2026年9月14日前将《学院示范性校外实践基地汇总表》(附件3)《东北石油大学示范性校外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1)和“实习基地建设指导标准”中的佐证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电子稿统一发送至实践教学管理科(邮箱:nepujwcsjk@nepu.edu.cn)。
2.资格审查。教务处对照有关条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立项。
3.专家评审。教务处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查通过的项目进行评审。
4.发文公布。教务处对拟立项项目,在校园网公示。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项目,授予“东北石油大学示范性校外实践基地”。
5.已经立项为“东北石油大学示范性校外实践基地”不得重复参评。
教务处
2026年9月2日
附件1:东北石油大学示范性校外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申请书
附件2:东北石油大学示范性校外实践基地建设指导标准
附件3:学院示范性校外实践基地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