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室(中心):
为确保我校实验教学的顺利开展,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希望各实验室(中心)认真做好2017度实验材料采购的计划及上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实验室(中心)应根据实验教学大纲中实验项目内容的要求来编制实验材料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的编制要切合实际,并以满足实验教学的需求为度。
2、各实验室(中心)应按要求填写《东北石油大学实验材料采购计划申报表》,特别是申报表中“购置原因及用途”一项,要写清楚实验材料用于实验项目的名称。
3、各实验室(中心)必须上报2017年度全年的实验材料采购计划。
4、实验材料经费由学院统一管理,各学院根据所辖实验室经费使用的实际情况将经费分配到实验室(中心)。
5、各学院必须按照学校财务管理规定做好实验材料经费使用的监管与绩效考核工作。
6、各实验室(中心)应当严格遵守《东北石油大学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试行)》管理规定,未履行程序擅自采购,由相关人员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东北石油大学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试行)》文件请到学校主页采购信息/规章制度栏目下载,文件中《东北石油大学自行采购计划审批表》、《自行组织采购情况说明》请到学校主页采购信息/下载中心栏目下载,《东北石油大学材料领用及验收单》请到财务处主页/常用下载栏目下载。)
东北石油大学教务处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