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单位:
为了规范我校实验课程的教学管理,保证实验课程正常开出,全面推进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努力营造具有创新特征的教育环境和教育氛围,根据学校的有关要求,对实验课程的开课及运行管理做如下说明:
一、实验课程开课要求
1、实验课程开课及运行按照必修实验和选修实验进行分别管理。
2、必修实验课程的实验学时数必须与培养方案和教学执行计划中规定的学时数一致,学生分组要合理,实验项目应包括设计性、综合性、或研究性(创新性)实验。
3、实验选修课必须经上报批准后方可开课,且所开出的实验项目必须为设计性、综合性、或研究性(创新性)实验。
4、实验教学内容应充实饱满,着力于提高实验教学效果,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动手能力。
二、实验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5、实验指导教师每节课只能带一组实验,如果指导教师同时带多组实验,其工作量按指导一组实验计算。整班上课原则上须配备2名指导教师,如只需配备一名指导教师,需向教务处提出申请。
6、为更加科学合理的量化教学人员的教学工作,进一步调动教师课堂教学的积极性,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实验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按此执行。
实验教学工作量(Q2)=T×H×G ×N×(1+Z)
其中,T为实验项目计划学时数,H为实验分组数,G为分组系数,N为班系数,Z为职称系数。
(1)1<H≤3时,G=0.7、N=1;H≥4时,G=0.6、N=1。
(2)H=1,不分组的实验课程(整班上课),且配备2名实验指导教师,G=1.4、N=1;H=1,不分组的实验课程(整班上课),且实际只需配备1名实验指导教师,G=0.9、N=1,此种情况需申报教务处批准。
(3)授课教师职称为正高级,Z=0.2; 授课教师职称为副高级,Z=0.1;其它,Z=0。
(4)上机实验课程,且在两个班级及以上同时上课的情况下,H=1、G=0.9,班系数N按照表1来确定。
表1 班系数对照表
三、实验室与实验教学管理
7、各实验室(中心)必须如实填写实验项目统计表,如果发现瞒报或者虚报等情况,按教学事故处理。
8、严令禁止实验指导教师安排研究生指导本科生实验。
9、做好实验室过程管理,规范实验报告批改及实验成绩考核。
10、进一步推进实验室开放,各学院应积极组织实验中心(室)开设实验选修课程;组织有条件的实验室定期发布教学计划外的实验课题,引导学生进入实验室,参与课外创新实践活动。
11、建立健全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及主要、常用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建设好实验室文化氛围。
12、各实验中心(室)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切实加强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
四、实验项目统计表上报
13、实验指导教师在开学后两周内,应严格按照教学执行计划做好实验课程的教学安排和准备工作。各学院请于3月15日之前,统一将本院实验课的实验项目统计表经实验室主任、教学院长签字同意后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相关表格可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相关表格下载。
以上各项要求必须严格执行。如有特殊情况,各院必须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实行。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沟通。
联系电话:6504114
关于加强东北石油大学2017-2018(3、4)学期实验课程开课及运行管理的相关要求.doc
东北石油大学教务处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