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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短学期课程设计、实习教学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时间:2014-07-16点击数: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2014年课程设计、实习教学工作即将开始。为了提高教学质量,顺利完成课程设计、实习教学工作,根据《东北石油大学实习教学工作管理规定》、《东北石油大学实习教学安全管理规定》、《东北石油大学课程设计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对课程设计、实习教学工作要求如下:
1、指导教师的配备
①课程设计、实习指导教师必须按照15-20:1配备指导教师,若不能满足此标准,必须向教务处提出申请。
②指导教师不能同时指导课程设计和实习。在实习、课程设计教学工作未完成时,不能承担其他教学工作任务。
2关于课程设计、实习教学的检查
各学院必须严格按照所提交的“实习实施计划表”、 “实习安排统计表”、“课程设计安排表”落实课程设计、实习教学工作,如需变更,必须提前上报教务处批准。教务处将不定期地通过实地检查、对参加实习的学生进行调查等方式对课程设计、实习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对于出现问题的专业,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3、实习经费的使用及管理
①教学实习经费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学校的有关财务制度,做到按计划,不超支,厉行节约,专款专用,使有限的经费发挥最大效益。
实习经费使用范围:教学实习期间的差旅费、租车费、实习费、材料费、外校教师及工程技术人员的讲课费等。
③按学校财务管理规定,各学院实习负责人在组织实习教学过程中应做好经费开支记录,并妥善保管各种票据,以便于日后检查。
4、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
各学院要认真落实《东北石油大学实习教学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在实习教学开始之前,各学院必须对参加实习教学的教师、学生和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实习动员和安全、纪律教育,明确实习纪律和要求,特别应强调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要求与措施,并要求学生签订《学生实习安全承诺书》。在实习队进入实习单位后,应结合实习单位的具体情况,聘请实习单位相关人员或由实习队再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对于分散实习,各专业应制订切实可行的分散实习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对分散实习学生的安全管理和监控。指导教师或管理人员在学生分散实习之前应函告学生家长,而且要保持与分散实习学生所在实习单位和学生本人的联系,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实习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按照安全预案进行处理,并立即向所在学院和学校报告。实习指导教师必须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则。凡实习学生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实习指导教师不得推荐评优,对于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要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东北石油大学教务处
                                                                                       201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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