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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销201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时间:2014-09-25点击数:

 

各学院:
 
201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已划拨到学校,现将相关经费报销事宜通知如下: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资助标准,国家级项目10000元,省级一般项目经费5000元,省级指导项目3000元,校级项目2000元。
2、省级以上项目至少发表一篇相关学术论文。
3、按照《东北石油大学教学类项目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进行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请到教务处主页/规章制度/教研管理栏目下载)  
4、所有项目中材料费报销必须占项目经费的50%以上,并按照政府采购要求进行采购。(材料中至少90%以上应为本专业实验材料)
5、材料费不用开发票,各项目到学校定点采购单位取货登记后统一结账。
6、除材料费外,其他票据按财务要求粘贴好,签字(经办人签粘贴单空白处、教学主管领导签“部门负责人签字一栏:”),经教务处实践科审核登记后,到财务处报销。
7、项目经费报销截止时间,请各项目在11月10日之前完成本年度项目经费额度的报销,逾期未报销的经费将被收回。
 
 
 
东北石油大学教务处
201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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