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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2013级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时间:2017-04-11点击数: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我校2017年度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时间定为4月11日—4月18日材料申请年限2016年3月26—2017年4月18日。关于创新学分申请的具体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与转换管理办法》(可到教务处主页\资料下载\实践教学\创新学分相关制度栏目下载),此管理办法是最新修订后的请同学们认真阅读后在来申请创新学分。请全校符合申请创新学分标准的2013级(大四)本科生填写《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申请表》(可到教务处主页\资料下载\实践教学\创新学分相关制度栏目下载)。
2014级、2015级、2016级、(大一、大二、大三)的学生将定于12月份申请创新学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013级(大四)学生于规定期限内将《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申请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等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机关楼233房间,电话:6504114),过期不予办理。
说明:第十二届“挑战杯”竞赛、第三十二届大学物理竞赛、全国大学生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数学建模竞赛等学科竞赛的创新学分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录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创新学分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录入。以上项目的创新学分不需要学生申请
创新学分的认定结果将于4月下旬在教务处网页\通知公告栏目中公布,请各位同学留意。
 
 
东北石油大学教务处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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