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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传达省教育厅《开展校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时间:2014-03-11点击数:

 

各学院、实验中心(室):
2014年1月18日,学校召开工作会议,并传达了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校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学院领导参加了会议。寒假已经开始,请各学院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认真执行学校安全管理的相关文件,加强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现将学校寒假前下发的《关于寒假期间加强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通知》文件再次传达,各学院、实验中心(室)必须遵照执行。

 

 

各学院、实验中心(室):
寒假在即,请各单位务必认真执行学校安全管理的相关文件,加强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单位必须落实好安全责任人,放假前组织一次内部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把各类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2、各学院认真做好本科教学实验室应急预案。实验室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根据预案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及时处理,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同时及时报告教务处、保卫处。
3、本科教学实验室在放假期间不得使用,确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工作需要正常使用的实验室,必须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有指导教师值班并进行现场指导。
4、全面检查基础消防设施,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
5、保证治安防范措施到位,检查防盗门、防盗窗等,放假前各本科教学实验室都必须封帖印有本单位公章的封条。
6、落实易燃易爆化学试剂等危险品的安全管理措施,防止危险品的安全管理措施,防止危险品泄漏、失窃,以及火灾等事故发生。
7、各实验室放假前一定要关闭一切水源和电源。
8、放假期间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严禁在实验室住宿及存放个人物品;严禁在实验室私用电炉、烘箱等设备。
9、各单位值班人员,要加强对所属实验室的巡查工作,尤其对重点部位、贵重仪器物品要重点防范,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学院及管理部门。
 
东北石油大学教务处
201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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