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单位:
为了规范我校实验课程的教学管理,保证实验课程正常开出,全面推进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努力营造具有创新特征的教育环境和教育氛围,根据学校的有关要求,对实验课程的开课及运行管理做如下说明:
一、总体要求
1、实验课程开课及运行按照必修实验和选修实验进行分别管理。
2、必修实验项目的学时数必须与培养方案和教学执行计划中规定的学时数一致,学生分组要合理,实验项目必须包括设计性、综合性、创新性实验。
3、单独设课的实验选修课学时至少应达到16学时以上,实验项目必须为设计性、综合性、创新性实验,以开放性实验方式开出;实验选修课必须经上报批准后方能开设;并且,选修实验选修课与选修全校任选课同时进行,请各位相关教师密切关注教务科关于网上选择全校任选课的通知,实践教学管理科不再组织选修实验选修课;学生完成开放性实验的学分计入创新学分。
4、实验教学内容应充实饱满。实际上课学时数与实验项目统计表中的学时数应一致,不得随意减少上课学时。
5、实验指导教师每节课只能带一组实验,整班上课必须配备2名指导教师,如果发现指导教师同时带多组实验,其工作量按指导一组实验计算。
6、各实验室(中心)必须如实填写实验项目统计表,如果发现瞒报或者虚报等情况,按教学事故处理。
二、实验项目统计表上报
7、实验指导教师在开学后三周内,应严格按照教学执行计划做好实验课程的教学安排和准备工作。各学院请于10月9日之前,统一将本院实验课的实验项目统计表经实验室主任、教学院长签字同意后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相关表格可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相关表格下载。
三、编写实践教学大纲
8、各学院按照《2014版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编写实践教学大纲,具体要求参照模板(请到教务处主页/资料下载/实践教学栏目下载),各学院请于11月2日之前,统一将本学院实践教学大纲交至实践教学管理科。
以上各项要求必须严格执行。如有特殊情况,各院必须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实行。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沟通。
联系电话:6504114
东北石油大学教务处
201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