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和《关于报送201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5]13号)等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启动东北石油大学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内容及要求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种。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2、在项目申请表中“预期成果”必须含有发表学术研究论文,并且发表的学术研究论文必须以学生为第一作者。
3、项目申报负责人应在认真研读《东北石油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明确项目立项宗旨和目标,提交相应的《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或《黑龙江省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申请表填写要求实事求是,项目验收将以申请书提交的研究目标及成果条件为依据,没有按申请书条件完成的,不予以验收。
4、项目指导教师及项目组成员原则上必须为我校教师及在校本科大学生,如特殊情况需向教务处提出申请。
5、项目组学生人数为2-5人。项目负责人和成员只能负责或参加一个项目,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两个以上项目。
6、项目预算经费按20000元标准填写。具体项目经费以省教育厅实际划拨额度为准,若省教育厅不划拨经费,则依据学校当年所拨专项经费额度资助。
7、项目一旦确立后,项目的指导教师、项目组成员、主要研究内容、各项指标等原则上不能更改,如特殊情况需向教务处提出申请。
8、项目执行时间为1-2年。
二、项目遴选过程及方法
1、各学院组织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各学院组织学生答辩,并按照学校规定的限额(附件1)推荐参加学校组织的评审,各学院限额原则上按照其在校学生人数分配。
2、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采取盲评的方式进行评审,评审材料主要依据《项目立项申请表》、《东北石油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等相关材料。为了保证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工作人员将会把评审材料中“项目负责人”、“项目其他成员信息”、“指导教师”等信息隐藏之后,发放给各位专家评委。
3、学校根据评审结果,以及省教育厅推荐名额要求,将申报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依排名顺序推荐上报省教育厅。此外,我校将按照评审成绩确立10个创新训练项目作为校级“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建设。
4、学校将评审结果在教务处网页上公示。
三、材料提交
1、各学院对学生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并填写《东北石油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2),《(附件2)、(附件3)、(附件4)请到教务处主页\资料下载\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栏目中下载》。
2、请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以及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3),此材料将上报省教育厅。
3、请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黑龙江省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4),此材料将上报省教育厅。
以上材料必须套印装订一份(套印装订时请注意排版),并于5月5日前由各学院统一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电子稿发至邮箱:y2010012@163.com。其中,项目信息表需要学院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附件1:东北石油大学2015年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限额一览表(点击下载)
附件2:东北石油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点击下载)
附件3: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点击下载)
附件4:黑龙江省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点击下载)
东北石油大学教务处
创新创业计划管理办公室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