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北石油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我校拟于本学期开展我校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验收对象:
本次验收对象为2014年度立项的所有未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为12级学生(大四学生)的项目必须结题验收以及2015年申报的项目(2015年立项的项目根据项目完成量自行选择结题)。请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对所属本单位项目的结题工作进行推进和落实,并负责对上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材料质量。
2、验收条件及标准:完成项目研究工作,达到预定研究目标,验收材料规范、齐全。其中,国家级、省级项目的研究成果必须包括至少一篇公开发表的、以学生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参加答辩前必须见刊,没有发表学术论文或者不见刊的不予验收,校级不需发表学术论文。
3、验收方式:
①国家级项目、省级项目验收:由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组织专家采取答辩方式进行。
②校级项目验收:由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组织专家采取答辩方式进行,各学院应统计好结题答辩人员名单,如果超过规定年限(2年)后还没有参加结题验收的以后将不予验收。
4、上交材料要求:
①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均上交《东北石油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存档材料及研究报告》,包括(项目结题申请表、项目学期进度报告表、研究报告),相关表格请到新版教务处主页/资料下载/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栏目中下载。
②国家级、省级上交《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校级上交《东北石油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相关表格请到新版教务处主页/资料下载/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栏目中下载。
5、各院认真填写《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汇总表包括(国家级、省级、校级、延期)。请各院统一汇总后将汇总表电子版在5月15号之前发送到:y2010012@163.com电子邮箱,凡是未结题的国家级、省级项目都必须填写《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请到新版教务处主页/资料下载/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栏目中下载。
6、结题验收时间:初步定在5月21日,如有变化在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以及材料装订要求等另行通知,请各学院、各有关项目负责人提前做好结题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办公室
2016年5月9日
2016年xxx学院(国家级、省级、校级、延期)结题汇总表点击下载.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