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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答辩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时间:2017-05-18点击数:

 

根据《东北石油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我校拟于本学期开展我校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验收对象:
本次验收对象为2015年度立项的所有未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为13级学生(大四学生)的项目必须结题验收以及2016年申报的项目(2016年立项的项目根据项目完成量自行选择结题)。请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对所属本单位项目的结题工作进行推进和落实,并负责对上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材料质量。
2、验收条件及标准:完成项目研究工作,达到预定研究目标,验收材料规范、齐全。其中,国家级、省级项目的研究成果必须包括至少一篇公开发表的、以学生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参加答辩前必须见刊,(没有见刊的学术论文能在9月份之前见刊也可以参加答辩),或者不发表论文的不予验收,校级不需发表学术论文。
3、验收方式:
①国家级项目、省级项目验收:由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组织专家采取答辩方式进行。
②校级项目验收:由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组织专家采取答辩方式进行,各学院应统计好结题答辩人员名单,如果超过规定年限(2年)后还没有参加结题验收的以后将不予验收。
4、上交材料要求:
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均上交《东北石油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存档材料及研究报告》,包括(项目结题申请表、项目学期进度报告表、研究报告),相关表格请到新版教务处主页/资料下载/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栏目中下载。
国家级、省级上交《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校级上交《东北石油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相关表格请到新版教务处主页/资料下载/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栏目中下载。
5、①各院认真填写《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汇总表包括(国家级、省级、校级、延期)。请各院统一汇总后将汇总表电子版在524号之前发送到:y2010012@163.com电子邮箱。
②结题项目答辩时必须向答辩委员会提供包括:结题验收书、存档资料及研究报告材料。《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一式三份,《东北石油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存档材料及研究报告》一式一份,用白色铜版纸胶装,佐证材料及发表论文附上交的材料后侧一并装订,装订时注意排版,凡是未结题的国家级、省级项目都必须填写《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一式三份,请到新版教务处主页/资料下载/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栏目中下载,以上所有纸质版由学生或老师必须在61日前必须交到实践科,电子版由学院汇总后发送到 y2010012@163.com                                                                           
6、答辩人员以PPT形式,陈述5-7分钟,(分组答辩时间以实际时间为准),包括项目选题背景(除选题意义以外,应着重说明对该项目的自主兴趣所在和先前在该项目上所积累的实践与理论基础),项目的创新点与特色(包括创新方法、手段、项目的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等),项目实施进展、取得的创新创业成果、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收获与体会等;
7、结题验收时间:初步定在63日,如有变化在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结题人员安排在结题前通知大家,请各学院、各有关项目负责人提前做好结题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办公室
                                        教务处代章
                                      2017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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