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课程设计、实习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了提高教学质量,顺利完成2017年度课程设计、实习教学工作,根据《东北石油大学实习教学工作管理规定》、《东北石油大学实习教学安全管理规定》、《东北石油大学课程设计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对课程设计、实习教学工作要求如下:
1、指导教师的配备
①课程设计、实习指导教师必须按照15-20:1配备指导教师,若不能满足此标准,必须向教务处提出申请。
②指导教师不能同时指导课程设计和实习。在实习、课程设计教学工作未完成时,不能承担其他教学工作任务。
2、关于课程设计、实习教学的组织与管理
①各学院必须按照所提交的“实习实施计划表”、 “实习安排统计表”、“课程设计安排表”落实课程设计、实习教学工作,如需变更,必须提前上报教务处批准。
②学生的实习日记按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教师应对实习日记进行审阅,但对学生实习日记评语不作要求。
③对之前要求集中实习填写的《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实习评定表》不作要求。
④为保证分散实习教学质量,做好对学生分散实习的监管工作,学生应在校外分散实习单位填写《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实习评定表》(分散实习用,见附件1)
⑤各学院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实习、课程设计教学的组织与管理。学校将采取相应措施,通过现场检查、学生调查等方式对课程设计、实习教学情况进行检查。
3、实习经费的使用及管理
①实习经费使用范围:教学实习期间的差旅费、租车费、入场费、外聘教师及工程技术人员的讲课费、培训费等。
②按学校财务管理规定,各学院实习负责人在组织实习教学过程中应做好经费开支记录,并妥善保管好各种票据,以便于日后学校审计部门核查。
③教学实习经费的使用应按照学校的有关财务制度,做到按计划,不超支,厉行节约,专款专用,使有限的经费发挥最大效益。
4、校外实习基地协议
各学院、专业要及时对相关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梳理。
①对于新建并保持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应尽快落实校企双方签订校外实习基地协议。
②对于协议期满的校外实习基地,应尽快落实校外合作方的协议续签。
③对于新办专业,如果还没建立校外实习基地的,请加快与有关企事业单位联系,尽快建立。
学校或学院与校外实习基地单位签订协议后,经双方认可,实习基地单位可以挂“东北石油大学实践教学基地”牌匾。实习基地牌匾统一规格,由学校统一制作。
5、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
各学院要认真落实《东北石油大学实习教学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制订学院实习实训安全应急预案。在实习教学开始之前,各学院必须对参加实习教学的教师、学生和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实习动员和安全、纪律教育,明确实习纪律和要求,特别应强调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要求与措施,并要求学生签订《学生实习安全承诺书》。在实习队进入实习单位后,应结合实习单位的具体情况,聘请实习单位相关人员或由实习队再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对于分散实习,各专业应制订切实可行的分散实习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对分散实习学生的安全管理和监控。指导教师或管理人员在学生分散实习之前应函告学生家长,而且要保持与分散实习学生所在实习单位和学生本人的联系,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实习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按照安全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并立即向所在学院和学校报告。实习指导教师必须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则,对于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要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相关材料提交
请各专业于7月24日前,将校外合作方签好的实习基地协议(一式四份)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东北石油大学教务处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