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 12号)和《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实习工作管理规定》要求,要为校外实习的师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具体要求如下:
1.各学院于6月7日(本学期教学14周)前将《东北石油大学实习实施计划表》纸质版以学院为单位送交实践教学管理科(机关楼233)。
2.各学院于8月31日前将《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汇总确认单》纸质版以学院为单位送交实践教学管理科(机关楼233)。
3.《东北石油大学实习实施计划表》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汇总确认单》需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4.特别说明:
(1)校外实习是指教学环节为“校外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的课程;
(2)学院必须为校外实习的师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3)所有实习课程均需填写《东北石油大学实习实施计划表》。
教务处
2024年3月14日
附件1:东北石油大学实习实施计划表
附件2: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汇总确认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