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发挥校外实践基地在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过程中的作用,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度校级示范性校外实践基地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实践基地应为相对成熟的基地,签订了合作协议,至少在基地实习三年以上,学生管理、安全保障等各类相关制度相对健全,组织方式稳定,运行良好。
2.实践基地应具有明确的实习内容和目的,能满足相关专业或课程实习教学要求,有较稳定的校内外指导教师队伍。
3.实践基地应具备学生实习所需要基本生活和学习条件,每年实际接收实习学生在30人以上,实习期不少于7天。
二、建设要求
通过建设示范性校外实践基地,促进学校和行业、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政法机关(以下统称企事业单位)联合培养人才新机制的建立,推动学校转变教育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
1.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和产教融合理念
实践基地的建设应紧密结合应用型人才培养和产教融合理念,以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为核心,致力于为学生提供真实的职业环境和实际操作机会,以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要。
2.健全组织管理体系
实践基地应依托企事业单位,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共同建设。校企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有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完善有关校外实践基地教学运行的各类规章制度。
3.改革校外实践教育模式
遵照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对各类学生构建有针对性的实践教育方案,积极推动校外实践教育模式改革,由校企双方共同制定校外实践教育的教学目标和培养方案,共同建设校外实践教育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共同组织实施校外实践教育的培养过程,共同评价校外实践教育的培养质量。
4.建设优秀指导教师队伍
实践基地的指导教师队伍,应由校企双方的专业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共同组成,实践基地应采取有效措施,调动指导教师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指导教师队伍水平。
三、立项数量和资助经费
拟立项10项校级示范性校外实践基地建设项目,教务处将根据学校经费情况对立项的校级示范性校外实践基地下拨建设经费。
四、申报程序
1.院部申报。
(1)各院部根据本单位实际,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积极组织预申报,于2024年4月22日前将《东北石油大学校级示范性校外实践基地建设项目汇总表》电子稿统一发送至实践教学管理科(邮箱:nepujwcsj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2)各学院于2024年8月19日前将《东北石油大学校级示范性校外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和“实习基地建设指导标准”中的佐证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电子稿统一发送至实践教学管理科(邮箱:nepujwcsjk@163.com)。申报联系人:齐平,电话:6504114,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教务处对照有关条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立项。
3.专家评审。教务处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查通过的项目进行评审。
4.发文公布。教务处对拟立项项目,在校网公示一周。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项目,授予“东北石油大学实践教学示范基地”。
5.已经立项为“东北石油大学实践教学示范基地”不得重复参评。
教务处
2024年4月16日
附件1:东北石油大学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申请书
附件2:实习基地建设指导标准
附件3:示范基地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