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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校级第十三届优秀教材评选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时间:2015-10-19点击数:

 

各院部、有关单位:
根据《东北石油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条例》文件中 “关于校级优秀教材奖的评选”办法,学校拟定2015年11月进行校级第十三届优秀教材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参加本届评选的教材必须是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期间我校自编教材(公开出版、校内自印均可)。
2.参加本届评选的教材必须在我校使用一届以上,字数在8万字以上(实验教材除外)。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阐述本学科、专业的基本规律、基本理论,并在教材体系、内容等方面具有创新和特色;
    2.具有与本学科发展相适应的科学水平,吸取了本学科、专业发展的新成果,有较强的理论性、系统性和适用性,能够正确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3.符合本门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要求恰当,取材合适。内容的阐述循序渐进,富有启发性,便于自学,使学生能够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4.文字准确,语言流畅、精练,符合规范化要求;插图正确,文图配合恰当;
三、评选工作日程
1.10月19日—10月26日,教材主编向所在院申报,填写《优秀教材申报表》(A3纸一页),聘请专家填写《申报教材专家评议表》(A3纸一页),各院教材编审小组讨论评议,写出每部被推荐教材的介绍(A4纸1页),相关表格可在教务处网页上下载。
2.10月27日各院将推荐教材的材料及教材二册报教务处教材科汇总。
3.10月28日—11月3日,教务处检查申报材料,并做好评选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4.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召开专家评审会,最后确定获优秀教材奖名单及获奖等级。
四、注意事项
1.申报本届优秀教材的主编一定要认真填写《优秀教材申报表》的有关栏目,并将填写内容用计算机打印。
2.本届评选工作一定要加强领导,要充分发挥各院教材编审小组和校教材建设委员会的作用,严把质量关,宁缺勿滥。
希望各二级院按照上述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评议及推荐工作,保证本届评选工作按期圆满完成。
                                                            教 务 处
          二O一五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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