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材建设工作,打造精品教材,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依据《东北石油大学本科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东油校发[2021]59号),开展校级规划教材选题立项工作。
一、立项范围
(一)申报教材须为我校本科生使用的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对应课程的教材,可以是修订教材,也可以是新编教材。
(二)三年内,同一门课程仅能立项一次,教材如再版须更新内容三分之一以上。
(三)在教务处备案,由“石油教材出版基金”和“中国石油和石化工程教材出版基金”资助的我校教材立项视同校级教材立项。
注: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马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的决策部署,国家统一使用的马工程重点教材不在校级规划教材选题立项范围。
二、立项重点
(一)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核心或特色课程和公共基础课程教材。
(二)国家级和省级一流课程、省级资源共享课、视频公开课程等配套教材。
(三)“101”计划核心教材,应用型教材、校企合作教材、特色教材、专业系列教材、跨学科前沿教材、全英文教材、富媒体教材以及其他多介质新形态教材。
(四)现代产业学院、课程思政、专业认证、新工科和新文科建设等急需教材。
(五)大庆精神、石油主干专业、创新创业等配套教材。
(六)与我校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相关的具有国际领先学术水平的国外教材译本。
(七)支持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和黑龙江省发展急需学科、交叉学科、紧缺专业、具有较大受益面或推广度的专业教材建设。
三、申报要求
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主持编写工作并负责统稿,对教材总体质量负责,参编人员对所编内容负责。主编有权确定参编人员,参编人员不宜过多,原则上不超过5人。专家学者个人编写的教材,由编写者对教材质量负全责。双主编教材,一般由第一主编负全责。
(一)教材编写人员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四个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宗教观,没有公开发表过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
2.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
3.学术功底扎实,学术水平高,教风严谨,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应承担过所编教材的课程教学;特殊情况可由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专家委员会审议。
4.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教材编写、修订等工作。
(二)主编除符合上述教材编写人员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政治敏锐性强,能够辨别并抵制各种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自觉运用中国特色话语体系。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本学科有深入研究和较高造诣,在相关教材或专业教学方面取得有影响的研究成果,熟悉教材编写工作,有丰富的教材编写经验,并且主讲本课程两轮(含两轮)以上。
四、申报程序
(一)10月22日前,申请人向课程归属学院提交《东北石油大学规划教材选题立项申报表》(见附件1)、两位同行专家的《东北石油大学规划教材选题立项专家推荐意见表》(见附件2)和已完成的教材部分样稿一份,修订教材需要同时提交原版本教材和修订稿样书各一本。由教材主编申请立项所在院(部)根据学科、专业发展、课程建设和教学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初审合格后报教务处。
(二)10月23日起,学校组织教材建设与管理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行文公布。
五、注意事项
(一)为了保证教材的编写质量,在填报选题计划时,要同时确定主编和主审。主审可以暂定,但主编一经确定,就不再变更。
(二)教材主审人应是本学科或专业学术造诣较深的专家,其学术水平和教学经验一般要高于主编,或至少与主编相当,并且具有副教授以上的职称。
(三)主编及参编人员原则上应是教学大纲中相关课程组的成员。
(四)学校立项教材应在规定的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内完成编写、修订、审定和出版发行工作。
(五)立项教材必须在国家二级以上(含二级)出版社出版,出版社级别认定按照《东北石油大学出版社级别认定办法》(东油校发[2020]92号)执行,并符合《东北石油大学本科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东油校发[2021]59号)中“教材审核”中的相关规定。在国家二级以下出版社出版的教材,学校不负责使用。教材出版后送交教务处二册留存。
六、其他
已经过学校论证《页岩油气产业战略性新兴领域教材建设方案》中规划建设的13部教材直接纳入校级教材立项名单。
东北石油大学教务处
2023年9月28日
附件材料:
1.东北石油大学规划教材选题立项申报表
2.东北石油大学规划教材选题立项专家推荐意见表
3.东北石油大学规划教材选题立项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