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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时间:2019-05-07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我校决定启动东北石油大学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内容及要求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创新训练项目(A类)、创业训练项目(B类)和创业实践项目(C类)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A类):本专科在校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基于“互联网+”的痛点思维、趋势思维、迭代思维、跨界思维、整合思维,结合专业所学将奇思妙想应用到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新领域之中,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项目训练。

(2)创业训练项目(B类):本专科在校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基于发现的经济社会痛点问题、形成的新技术产品、改进的商业模式,通过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训练形式,让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而开展的项目训练。

(3)创业实践项目(C类):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结合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国家品牌赛事活动的验证与打磨,以最终形成创新型企业与应用到经济社会为目标而开展的创业实践活动。

2、在项目申请表中“预期成果”可详见《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标准(2019年修订)》。创新项目必须含有发表学术研究论文,并且发表的学术研究论文必须以学生为第一作者(省级项目要求统计源期刊,国家级项目要求核心期刊)申请专利等;创业训练项目必须含有参加厅局级一等奖以上创业竞赛并获奖,或申请专利等;创业实践项目必须含有参加省级以上创业竞赛并获奖,并注册实体公司,同时提供3个月财务运行资料等。

3、项目申报负责人应在认真研读《东北石油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明确项目立项宗旨和目标,提交相应的《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或《黑龙江省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申请表填写要求实事求是,项目验收将以申请书提交的研究目标及成果条件为依据,没有按申请书条件完成的,不予以验收。

4、申报省级以上项目第一指导教师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每个教师同时指导的省级以上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超过两项。

5、项目指导教师及项目组成员原则上必须为我校教师及在校本科大学生,如特殊情况需向教务处提出申请。

6、项目组学生人数为2-6人。项目负责人和成员只能负责或参加一个项目,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两个以上项目,没有结题的项目成员不能再次申请立项。

7、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预算经费按20000元标准填写,创业实践项目预算经费按100000元标准填写。具体项目经费以省教育厅实际划拨额度为准(校级项目由学校资助经费)。

8、创新创业学院为各项目团队在创客空间提供了工作平台,项目一旦确立后,所有省级以上项目团队必须入驻创新创业学院创客空间。

9、项目的指导教师、项目组成员、主要研究内容、各项指标等原则上不能更改,如特殊情况需向教务处提出申请。

10、项目执行时间为1-2年。

二、项目遴选过程及方法

1、各学院组织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组织学生答辩,并排序,学校根据各院排序和规定的限额(附件1),确定具备推荐省级名单,各学院限额原则上按照其在校学生人数分配。

2、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采取盲评的方式进行评审,评审材料主要依据《项目立项申请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汇总表》等相关材料。为了保证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工作人员将会把评审材料中“项目负责人”、“项目其他成员信息”、“指导教师”等信息隐藏之后,发放给各位专家评委。

3、学校根据评审结果,以及省教育厅推荐名额要求,将申报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依排名顺序推荐上报省教育厅。此外,我校将立项建设90个校级“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4、学校将评审结果在教务处网页上公示。

三、材料提交

1、各学院请注意5月13日11:00前将本院的《附件2: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排序)及立项申请书电子版(以学院+指导姓名为单位命名)汇总后发至邮箱:sjk03@126.com,5月15日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网评。《(附件3)、(附件4)请到教务处主页\资料下载\创新创业栏目中下载》。

2、请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以及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3),此材料将上报省教育厅。

3、请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黑龙江省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4),此材料将上报省教育厅。

(附件3)、(附件4)必须套印装订一式一份(套印装订时请注意排版),并于5月20日前由各学院统一交至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机关楼233)。其中,项目信息汇总表(排序)需要学院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附件1:东北石油大学2019年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限额一览表

       附件2: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排序).xls

        附件3: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doc

       附件4:黑龙江省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doc      

       附件5:东北石油大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标准(2019年修订).doc 

       附件6: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pdf

 

 

东北石油大学教务处

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

2019年5月6日


附件1

东北石油大学2019年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限额一览表

院部

各院学生数

学生人数比例

创业训练

创业实践

创新项目

创新项目以下名次前推荐省级

地球科学学院

1109

7.17%

2

1

10

4

石油工程学院

1764

11.40%

3

2

16

5+3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

1896

12.25%

3

2

17

6+6

化学化工学院

1266

8.18%

3

2

11

4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1100

7.11%

2

1

10

3+1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1644

10.62%

3

2

15

5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1521

9.83%

3

2

14

5+1

电子科学学院

1078

6.96%

2

1

10

3

经济管理学院

1706

11.02%

3+1

2+1

15

5+1

人文科学学院

612

3.95%

1

1

5

2+2

数学与统计学院

444

2.87%

1

1

4

1

外国语学院

316

2.04%

1

1

3

1

艺术学院

1022

6.60%

2

1

9

3+6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2

合计

15478

30

20

139

评选出省级

20

10

69

评选出国家级

6

3

21

 

说明:

1、按照省教育厅文件,省教育厅根据各高校上一年度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情况,按照省赛一等奖1:5、二等奖1:3、三等奖1:1的比例增加各校推荐项目数额。学校把此部分奖励项目数额分配给相关学院创新项目中。获奖情况如下:

艺术二等奖2项,机械二等奖2项,油工二等奖1项;计算机,土木,经管三等奖各1项,人文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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