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动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深度融合,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决定启动“专创融合”课程建设工作。
一、建设原则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教育工作新思想,贯彻落实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振兴本科教育新举措,结合我校专业特色,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进行研究和探索,改革课程内容,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树立以专业教育为基础的创新教育理念。围绕专业发展趋势,将创新思维融入到“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案例”的“五新”专业教育中,挖掘和充实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将学科竞赛项目、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教师科研项目等融入课堂教学;将模拟实践训练融入课堂教学,在传授专业知识过程中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激发创新创业灵感。
二、建设要求
1.课程应为已面向本科生正式开课的专业理论课或专业实践课程,课程教学应充分体现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
2.教学内容与资源:教学内容设计上要包含学生创新与创业精神培养、思维训练、技能提升等,将创新创业知识合理、有序地融入课程章节与知识点;积极发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建设“专创融合”案例库、文献资料库等教学素材,将专业知识传授与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有机结合,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
3.教学设计与方法:课程应采用混合式教学法,灵活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案例式、项目驱动式、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样化混合式教学模式;以学生为中心进行教学设计,注重案例分析教学,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学生在专业领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
4.教学活动与评价:以“知识+能力+素质”为中心,建立多元化学习评价体系,探索“线上”和“线下”、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多元化考核评价模式,促进学生自主性学习、过程性学习和体验式学习;鼓励建立非标准答案考核体系,包括但不限于案例讨论、调查报告、随堂测验等,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
5.团队支持与服务:课程负责人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鼓励聘请行业内具有丰富创业管理经验的企业家或管理人员参与课堂教学活动,鼓励教师组成跨学科、跨专业课程的建设团队。
三、建设等级与经费
每单位限额推荐2门,报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汇总后,学校层面组织评审,学校原则上每年立项建设20门“专创融合”示范课程,专创融合课程分为二个等级进行建设与评选,二个等级与对应的经费支持分别是:专创融合示范课程(经费0.5万元)、专创融合优质课程(经费1万元)。
四、结题验收分段
1.专创融合示范课程建设阶段:应完成基本资源的建设,并对学生开课;教学过程中建设团队应进一步完善课程资源,学科竞赛特别是创新创业类竞赛成绩显现;开展校地、校企合作教学,将创新思维及创新方法融合进专业课程教学;课程能够实现共享使用效果。
2.专创融合优质课建设阶段:从专创融合示范课程中,评选进入专创融合优质课建设,完成共享课程建设并面向学生开设。学科竞赛特别是创新创业类竞赛成绩显著;大创项目引领,深入开展校地、校企合作教学,产教研用深度融合进课程教学;编写专业与创新创业融合教材一部。
获批立项验收的专创融合优质课程优先推荐省级一流课程。
五、结题验收要求
1.所有专创融合课程教师负责人需要完成学校安排的专创融合课程建设培训。专创融合示范课程建设为1年,专创融合优质课程建设期均为2年(自项目立项公布日起),专创融合示范课程建设期满后先由学院审核并给出意见,再由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对课程建设进行评审,确定入选专创融合优质课程建设阶段,并公示确认。
2.“专创融合”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需达到下列条件:
(1)编写“专创融合”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内容结构表(附件3);
(2)课程面向学生完整开设至少一学期,教学效果良好;
(3)课程建设团队需组织3个以上团队参加“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或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至少获批或立项1个省级及以上的大创项目,或1个省级及以上的“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奖项;
(4)编写高质量“专创融合”教学设计(附件4)。
(5)编写专创融合教材一部(创融合优质课程)。
3.课程验收未通过的,视具体原因考虑是否给予延长建设期;延期时限内仍未能通过的课程,则取消建设资格;对未提交结题材料的建设课程作撤消处理。
六、申报要求和程序
1、课程建设负责人1人,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参建人员不超过5人(含负责人);鼓励教师组成跨学科、跨专业的课程建设团队。
2、负责人填写《2024年东北石油大学“专创融合”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附件1),报所在学院(部)推荐。
3、各学院(部)成立评审推荐小组,对申报的项目严格评审并排序,填写《2024年东北石油大学“专创融合”课程建设立项申请汇总表》(附件2)并签字盖章。
4、提交2学时教学设计。
5、各单位将推荐申报项目的申请书(两份)和汇总表于2024年11月22日前报送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大活207),电子文档同时发邮件到cxcy_nepu@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6、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专创融合”示范课程建设校级立项项目,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7、与此同时,为提高我校“专创融合”课程建设质量和课程特色,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诚邀各学科专业教师对本次立项工作提出建设性建议,并以个人为单位将建议编辑到word文档中发送至邮箱cxcy_nepu@163.com。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6507917
附1:《东北石油大学“专创融合”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
附2:《东北石油大学“专创融合”课程建设立项申请汇总表》
附3:《“专创融合”课程内容结构表》模板
附4:《XX课程“专创融合”教学设计》模板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