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东北石油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东油校发〔2020〕117号),现将今年我校2023届推免生遴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各学院组织成立由院部主要领导、有关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的院部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具体负责本院部推免生遴选工作的实施。
二、推免条件
被推荐的学生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且到推荐时符合应届毕业生的所有条件;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东北石油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在校期间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包括替课、替考、抄袭、学术舞弊等),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五)身体健康,素质全面,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三年内各项成绩达到学校的有关要求,符合推免生成绩标准。
三、排序办法
被推荐的学生在其所在专业按照三年综合平均成绩(由高到低)、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国家外语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加分奖励(由高到低)的顺序对学生进行排序。
S=0.7×[(SJD+5)×10]+0.3SZC+SJL
式中:S—三年综合平均成绩;
SJD—三年平均学分绩点(按照培养计划);
SZC—三年综合测评平均成绩;
SJL—加分奖励成绩,按照本办法关于学术专长规定执行。
四、建立健全回避制度
院部要将推免生遴选工作的所有办法、标准、程序和结果进行公开,接受监督和检查。要建立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对在推免生遴选工作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及时纠正结果,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五、名额分配
1、教育部下达我校推免生名额为192人(含专项计划4人)。依据《东北石油大学推免生名额分配办法(试行)》(东油校发〔2019〕73号)文件,各学院名额分配情况如附表所示。
2、各学院按照分配推免生名额的120%向教务处报送推荐名单。在审核、公示期间,发现推免生正式名单中有学生不符合推免生遴选规定时,从后备名单中遴选,遴选办法由各学院制定。若本院部后备名单不足时,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有关规定分配到其他院部(由院部根据本院部实际情况进行分配);发现推免生后备名单中有学生不符合推免生遴选规定时,不予递补。
3、各院部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学生数小于推荐名额时,剩余名额须返回学校,不得在院部内部顺延。返回学校的名额将依据《东北石油大学推免生名额分配办法(试行)》(东油校发〔2019〕73号)第一条的名额分配原则,主动对接国家发展战略,对一流学科、前沿学科、基础学科及国家发展急需的相关学科给予重点支持,注重向培养创新拔尖人才倾斜,注重向国家级一流专业、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专业倾斜,最终确定名额分配。
2023届推免生名额分配表 |
单位名称 |
专项推免生名额 |
单列推免生名额 |
普通推免生名额 |
合计 |
本硕连读实验班 |
省一流学科 |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
国家级重点学科(一级学科) |
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业 |
分配名额 |
地球科学学院 |
0 |
9 |
1 |
1 |
0 |
2 |
12 |
9 |
21 |
石油工程学院 |
0 |
0 |
1 |
2 |
1 |
3 |
5 |
15 |
20 |
化学化工学院 |
0 |
0 |
1 |
2 |
0 |
2 |
4 |
11 |
15 |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 |
0 |
0 |
0 |
3 |
0 |
2 |
3 |
17 |
20 |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0 |
0 |
0 |
1 |
0 |
1 |
1 |
12 |
13 |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
0 |
0 |
0 |
2 |
0 |
1 |
2 |
15 |
17 |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
0 |
0 |
0 |
2 |
0 |
1 |
2 |
18 |
20 |
经济管理学院 |
0 |
0 |
0 |
0 |
0 |
0 |
0 |
17 |
17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0 |
0 |
0 |
2 |
0 |
1 |
2 |
15 |
17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0 |
0 |
0 |
0 |
0 |
0 |
0 |
4 |
4 |
外国语学院 |
0 |
0 |
0 |
0 |
0 |
0 |
0 |
5 |
5 |
人文科学学院 |
0 |
0 |
0 |
1 |
0 |
0 |
1 |
8 |
9 |
艺术学院 |
0 |
0 |
0 |
0 |
0 |
0 |
0 |
10 |
10 |
团委 |
4 |
- |
- |
- |
- |
- |
0 |
0 |
4 |
共计 |
4 |
9 |
3 |
16 |
1 |
13 |
32 |
156 |
192 |
注: 黑龙江省兴边富民计划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4人,按省文件要求项目办设在校团委;
本硕连读实验班1个,资源勘查工程;
省一流学科3个,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
国家级重点学科(一级学科)共1个,即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6个,即资源勘查工程、石油工程、油气储运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社会工作。(黑色斜体10个专业与通过专业认证重复,不累加)
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专业共13个,即资源勘查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石油工程、油气储运工程、海洋油气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
六、具体时间安排
1、9月10日-12日,启动推免生的报名、审查、推荐等工作,传达推免的相关政策与要求。各学院完成推免生动员、报名资格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审查、特殊学术专长审核等工作,在本学院网站上公示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生名单,公示期3天。
2、各学院应于9月16日9:00前向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机关楼229)报送如下材料:
(1)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专家审核小组名单(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加盖公章、1份);
(2)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审核工作实施方案(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加盖公章、1份);
(3)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专家审核小组鉴定意见1份(每位成员都要签字);特殊学术专长学生的加分奖励材料复印件1份(须由我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并由经办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加盖公章);
(4)《东北石油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及学生成绩单各1份;同时提交获得推免资格学生(含后备人选)电子版成绩单,要求:从教务管理系统导出(去掉毕业结论),以身份证号_姓名.pdf格式命名,获得推免资格人员和后备人选成绩单分别压缩,发送至学籍管理科邮箱:xjk23023@163.com。
(5)退役、立功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东北石油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结果汇总表》(含后备人选,所有字段内容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填写,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加盖公章、1份,电子稿发送至学籍管理科邮箱:xjk23023@163.com)。
3、9月18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推免生名单进行会议审定,并将审定结果按照规定向全校公示,公示期为7天。
4、9月25日,根据公示结果,将具有2023年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及材料提交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七、报考志愿与录取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需要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咨询、报考志愿填写、录取等事宜,如有疑问,请咨询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电话:6503721)。
八、其他事宜
1、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在籍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学生在申请推免生资格时,须向所在学院提交退役、立功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须由我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由经办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加盖公章),由学院审核通过后,可不参加综合平均成绩排序。
2、本细则提及的相关制度、表格可到“教务处主页→规章制度或资料下载→考务管理”处查看或下载,未尽事宜以《东北石油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东油校发〔2020〕117号)的规定为准。
3、院部是推免生遴选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有责任和义务向学生宣传、解释推免生遴选工作的政策和办法,及时处理推免生遴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学生有责任和义务自行了解相关政策。
4、在推荐过程中,各有关单位都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执行,欢迎全校师生监督举报,举报电话:6503690、6503998、6503265。
东北石油大学教务处
2022年9月10日
附件1:《东北石油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东油校发〔2020〕117号)
附件2:东北石油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附件3: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专家审核小组鉴定意见
附件4:东北石油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结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