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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12月份毕业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12-05点击数:

各院部:

根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时间安排,现就本次毕业资格审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审核对象:2023届延期毕业的学生。

2成绩提交:第13周结课考试成绩务必在12月8日晚17时之前提交。(尤其涉及到延期毕业学生未完成课程的考试成绩)

3、本次毕业审核采取院部通知学生、学生自愿申请的方式进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机会。已修完所在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成绩均已合格,预计能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条件的延期毕业生,方可提出毕业申请。申请表见附表1(表中须由本人签字,非本人签字责任由学生负责)。

4、各院部于2023年12月11日开始审核,12日晚17时前向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报送如下材料:

(1)东北石油大学本科毕业申请表(延期毕业生用)(学生填写,纸稿,见附表1);

(2)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查结果(院部填写,纸稿,电子稿发送到 xjk23023@163.com)。

5、经学校复审后,达到准予毕业条件的,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实际发证日期填写;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待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学位授予时间按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日期填写。经学校复审后,未达到准予毕业条件的,继续按延期毕业生处理。

6、鉴于目前延期毕业生已离校,须各院部负责安排专人将相关事项通知到每名学生本人,并做好通知记录(如学生本人不申请,需要做好书面记录或者要求学生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声明),各院部留档备查。

 

附件一: 东北石油大学本科毕业申请表(延期毕业生用).doc

附件二: 延长学习年限重修课程统计表.doc

附件三: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毕业和授位资格审查结果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