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时间安排,现就本次毕业资格审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审核对象:2024届延期毕业的学生。
2、成绩提交:涉及到延期毕业学生的结课考试成绩务必在12月8日晚17时之前提交。
3、本次毕业审核采取院部通知学生、学生自愿申请的方式进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机会。已修完所在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成绩均已合格,预计能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条件的延期毕业生,方可提出毕业申请。申请表见附表1(表中须由本人签字,非本人签字责任由学生负责)。
4、各院部于2024年12月9日开始审核,10日晚17时前向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报送如下材料:
(1)东北石油大学本科毕业申请表(延期毕业生用)(学生填写,纸稿,见附表1);
(2)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查结果(院部填写,纸稿,电子稿发送到 xjk23023@163.com)。
5、经学校复审后,达到准予毕业条件的,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实际发证日期填写;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待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学位授予时间按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日期填写。经学校复审后,未达到准予毕业条件的,继续按延期毕业生处理。
6、鉴于目前延期毕业生已离校,须各院部负责安排专人将相关事项通知到每名学生本人,并做好通知记录(如学生本人不申请,需要做好书面记录或者要求学生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声明),各院部留档备查。
7、申请毕业并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学院出具延长学习年限重修课程统计表(附件二),送至学籍科盖章后交到财务处开具不欠费证明。
附件一: 东北石油大学本科毕业申请表(延期毕业生用).doc
附件二: 延长学习年限重修课程统计表.doc
附件三: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毕业和授位资格审查结果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