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教育认证是国际通行的工程教育质量保证制度,同时也是实现工程教育国际互认和工程师资格国际互认的重要基础。实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是国家“五位一体”高等教育评估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推动国家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学校提高工程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为推进我校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成果导向、学生为中心、持续改进的认证理念为引领,准确把握专业认证文件精神,注重整体、注重过程、注重常态、注重内涵,全面梳理工科专业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全力以赴开展专业建设、材料准备、自评和迎评工作,进一步完善专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不断增强我校工科专业的核心竞争力、行业影响力和社会贡献力。
二、总体目标
以专业认证工作为契机,加强专业建设与改革,加大专业建设投入,明确专业办学思路和专业培养标准,优化人才知识能力培养体系,整合课程资源,更新教学内容,革新教学方法,打造优质师资队伍,提高毕业生就业竞争力,建立持续改进机制,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打造一流本科专业和一流本科教育。同时,带动全校所有工科专业积极参与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引导工科以外其他专业按工程教育认证的理念同步进行专业内涵建设。
三、基本原则
(一)全面启动
为更好地实现我校推进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提升工程教育质量的总体战略目标,学校2015年正式启动土木工程专业的专业认证工作,2017年召开了专业认证推进工作会议。所有工科专业所在学院应和学校同步将推进专业认证工作作为“十三五”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启动相关的学习调研、自评自建等阶段的各项工作。
(二)分步实施
根据《工程教育认证办法》和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受理认证申请的规范程序和相关要求,学校每年将按专业认证的规范进程,以“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和优势特色专业为重点,分批遴选进度与质量相对领先的专业参加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努力提高认证申请的受理率和通过认证的合格率。
(三)优先投入
按照“谁率先推进认证,谁优先得到投入”的原则,学校对申请国家专业认证的专业给予一定的建设经费,对已获得认证协会秘书处受理的专业,在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和队伍建设等教学基本建设方面均给予重点支持,优先保证其各项建设需求。
四、主要工作
(一)动员学习
学校召开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会议,对专业认证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具体部署。相关学院和系(教研室)要组织所有任课教师、管理人员及学生,认真学习领会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相关文件精神,理解专业认证的本质内涵和总体要求。相关学院选派一部分深度参与专业认证工作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就专业认证进行更深入的学习和调研,在校、院两个层面培养一批熟知认证规程、精通认证标准并能积极投入认证工作的骨干成员。
(二)自评自建
(三)材料准备
相关专业认真填写《专业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表》和《专业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撰写《工程教育认证申请书》初稿,准备好相关支撑材料,为每一项陈述进行举证。相关专业应将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等提交学校专业认证专家组。认证专家组在审阅各专业提交的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的基础上,形成专业整改意见,并及时反馈给各专业。
(四)组织申报
相关专业根据专家组反馈的意见,制订整改方案,进一步完善专业认证申请书和相关支撑材料,并登陆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信息管理系统向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秘书处提交申请材料(具体时间以专业类认证委员会相关正式通知为准)。
(五)迎接认证
通过申请受理的专业,在学校专业认证领导小组指导下,全面开展校内专业模拟认证工作,认证过程完全参照专业认证规定程序进行。相关专业根据模拟认证结果,继续完善自评报告,形成基本完备的自评报告举证材料。
(六)现场认证
做好与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各专业类委员会专家的联系沟通工作,安排专家进校考察日程,做好专家进校的全面准备工作,迎接并配合专家组在校期间的认证工作。
五、组织机构
(一)学校本科专业工程教育认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教学副校长
成员:其他校级领导
主要工作职责:
1、领导全校专业认证工作;
2、研究决定学校实施专业认证的工作方案;
3、研究决定专业认证相关资源配置、激励政策等重大事项。
(二)学校专业认证专家组
成员: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和副教授、企业高级工程技术人员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审核学校自评报告、专业自评报告和相应的支撑材料;
2、帮助修改补充自评报告等工作。
(三)学校专业认证办公室
主任:教务处长
副主任: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主任
成员:学校办公室、宣传部、发展规划处、招生就业处、学生处、财务处、人事处、国际交流合作处、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后勤管理处等部门领导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专业认证各项工作的沟通与协调;
2、现场考查的筹备工作,考查专家的总体接待工作;
3、完成相关专业申报工作的各项保障和宣传任务。
(四)学院专业认证工作小组
组长:学院院长
成员:教学副院长、企业资深工程师、学院专业负责人、学院专职教师、企业兼职教师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本学院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队伍建设等工作;
2、完成专业自评报告撰写、支撑材料收集与整理、现场考查工作安排等工作。
六、政策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
成立专业认证相应组织机构,研究推进专业认证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对专业认证各阶段工作实施督查和指挥,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统筹规划、政策扶持、资金引导等工作,形成联动机制,对专业认证工作给予全方位保障。
(二)加大经费投入
专业建设经费优先投入。设立专业认证专项建设经费和受理专业筹备经费。学校对参加专业认证工作的专业优先保障建设经费投入,确保参加认证的专业教学支持条件达到专业认证的要求。对获得受理的专业,学校给予每个专业一定额度的认证准备工作经费。对于通过认证的专业所在学院,学校一次性给予30万奖金奖励。在认证有效期内,学校每年给予专业认证维持经费。
(三)加大培训力度
学校有计划地组织专业认证培训工作。邀请国内外专家来我校开展专业认证方面的系列讲座和培训。选派教学管理工作者和教师参加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相关会议。定期召开相关学院的专业认证工作推进会和研讨会。通过各种培训工作,提高教师对专业认证工作的认识,深刻领悟专业认证重要意义,帮助教师加深对认证理念、政策、标准、程序、要求等方面的了解,努力在全校范围内形成参与实施专业认证工作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