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东北石油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相关单位:
我校将启动2016年校级教改项目立项工作,本次立项将本着发挥优势,创新方式,突出重点,深化改革的原则,通过教学改革立项,围绕我校教学改革中的难点问题和热点问题及教育教学中的新情况开展研究和改革。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本次立项按照《东北石油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条例(试行)》执行,申报项目不能与在研或已结题的校级以上教改项目重复;有在研教改项目的主持人不得参与本次申报;此次申报不得和省规划办及省高教学会的课题重复;各单位要在总结前几年教学改革的基础上,认真研究确定本单位的教学改革项目,优先考虑申报基础工作和基本条件较好的项目,认真组织评审,严格把关审核。
2、各单位推荐项目数额(附件1)按“M=1+0.015*A+0.5*B+ 0.1*C+0.2*D”公式(四舍五入)确定,其中,A是本单位专任教师数额(专任教师数以人事处统计报表为准);B是近两届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数额;C是上一届校级教学改革项目数额;D是上一届省级教学改革项目数额。
3、鼓励教学一线教师积极申报,与教学管理密切相关的单位原则上可申报,项目组成员包括项目主持人不超过5人。
4、各单位要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论证、筛选和排序,结果在本单位公示三天,公示后统一上报材料(不受理个人申报)。项目完成时间不晚于2018年12月。
5、学校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不符合教改项目管理办法的,将取消申报资格。
6、申报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东北石油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份,《东北石油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3)套印一式两份,以上材料连同其电子材料由各单位统一送交(电子材料请打包,文件夹名为单位名,文件名为申报教师姓名+申报项目标题)。
(2)各单位立项材料申报截止日期2016年12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
7、其他
(1)电子材料请到教务处主页“教研管理--教研通知”栏目下载
(2)材料送交地点:教研科(机关楼232)
(4)联 系 人:李安莲
东北石油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