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相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2015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通知省教改项目主持人做好项目结题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1、省教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指导项目”三个级别,拟申请一般项目和指导项目的,需提交《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书》一式三份、项目佐证材料复印件一份。
2、拟申请重点项目的,需提交《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书》一式三份,“立项申请书复印件、项目研究报告(1万字以上)、项目佐证材料(包括成果被采用、转载及获奖等情况的证明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如论文、教材、著作、课件、培养方案、获奖证书等)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上报材料A4纸正反面打印。材料须放入牛皮纸袋,正面为验收书首页,背面为材料明细。教材需提供被应用的佐证材料。多媒体课件、网络平台、网站等软件光盘应做成数据盘一式三份用盒包装,并在盘片正面贴好所制项目的信息,包括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同时提供正式出版或被采用的佐证材料。
3、材料须于6月1日前送交教研科,所有项目的结题验收书和研究报告电子稿发送到jyk002@163.com。
4、6月1日—5日,项目负责人登陆“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系统”(http://202.118.201.135/)提交结题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研究报告、项目成果扫描件)。
5、对在结题工作中随意更换主持人和其它成员、主持人未发表相关论文或提供相关成果、其它成员未能有相关成果的项目,将不予结题并按要求取消该成员或该项目。未按要求结题的项目,将按“项目撤消”处理,并取消该主持人三年内申请教改项目的资格。
联 系 人:张慧超
联系电话:6504285
附件:1、《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
2、《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书》
3、《教改项目结题名单》
东北石油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九日
2015年省级教改结题.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