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相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等教育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东北石油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8年本科校级教改项目及省级教改项目申报和结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立项
(一)立项原则
坚持学生中心、成果导向和持续改进理念,以创建一流本科教学为目标,以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为契机,紧密结合国家、黑龙江省和学校本科教学中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统筹规划好教改项目的研究与实践工作,积极培育一批高水平标志性教学成果。
(二)申报条件
1、项目主持人应是我校在编的教育工作者,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教学效果明显、教学特色鲜明,具有组织项目研究与实施的能力,近三年无教学事故和其他不良记录。
2、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不得同时主持2个项目的研究,项目组成员(含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
3、本次申报项目不能与在研或已结题的校级以上教改项目重复;有在研教改项目的主持人,在结题验收通过前不得主持申报。
4、项目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由项目主持人负责。凡申报工作中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其本次和下年度申报资格。
5、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设立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及“四进”专题教学改革研究专项的通知》(黑高工联委〔2015〕14 号)要求,将另行组织相关专项的申报工作,此次省级教改项目申报不受理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教师的申报。
(三)校级本科教改项目申报
1、本次申报项目分为学校重点委托项目和一般研究项目两类。
2、校级重点委托项目立项(共13项):
(1)公共课程类教改项目(题目自拟,共8项):
a.数学类课程,具体由数学与统计学院组织实施;
b.大学英语课程,具体由外国语学院组织实施;
c.信息技术类课程,具体由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d.力学类课程,具体由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组织实施;
e.大学物理课程,具体由电子科学学院组织实施;
f.基础化学课程,具体由化学化工学院组织实施;
g.电工学类课程,具体由电气信息工程学院组织实施;
h.工程图学类课程,具体由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组织实施;
(2)“一体两翼”教学特色,具体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实施;
(3)创新创业教育综合改革类项目,具体由创新创业学院牵头组织实施;
(4)大庆精神育人,具体由大庆精神研究基地牵头组织实施;
(5)新工科建设项目,具体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实施;
(6)美育工作综合改革项目,具体由艺术学院牵头组织实施。
3、申报数量
(1)各教学院部本科立项数量按照各单位专任教师4%确定,具体分配表(见附件1),与教学管理密切相关的单位原则上可推荐1项。
(2)以上学校重点委托项目申报,占各单位推荐名额,一般研究项目由各教学院部按照立项数量自主审定拟开展研究项目,报送学校教务处进行审核和备案。
4、评选办法
(1)各教学院部要在总结前几年教学改革的基础上,整合优势资源,组建教改团队,打造具有优势特色的教改项目,培育优秀教学成果奖。
(2)各教学院部要成立教改项目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认真组织评审(所有项目申报人以ppt形式汇报),严格把关审核,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论证、筛选和排序(以上学校重点委托项目不参与各教学院部排序),评选结果在本单位公示3天无疑义后,统一将材料上报教务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四)本科省级教改项目申报
1、本科省级教改项目申报,学校将从校级教改项目中择优推荐21项,其中重点委托项目2项,一般研究项目19项。
2、本科省级重点委托项目立项(2项):
a. “一体两翼”教学特色项目,由教务处牵头组织组织实施;
b. 石油工程学院组织实施申报1项;
3、本科一般研究项目(19项)
(1)公共课程类教改项目(题目自拟,共5项):
a.数学类课程,具体由数学与统计学院组织实施;
b.大学英语课程,具体由外国语学院组织实施;
c.信息技术类课程,具体由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d.力学类课程,具体由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组织实施;
e.大学物理课程,具体由电子科学学院组织实施;
(2)创新创业教育综合改革类项目(1项),具体由创新创业学院牵头组织实施;
(3)新工科建设项目(1项),具体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实施;
(4)美育工作综合改革项目(1项),具体由艺术学院牵头组织实施;
(5)大庆精神育人(1项),具体由大庆精神研究基地牵头组织实施;
(6)其他一般研究项目(10项)。
4、评选办法
(1)本科省级重点委托项目(2项)和上述一般研究项目(9项)由学校直接推荐到省级。其他本科一般研究项目(10项)从各单位推荐的本科校级教改立项第1名中择优遴选。学校将组织召开省级项目申报论证会(所有拟推荐省级项目申报人以ppt形式汇报)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论证和筛选。
(2)评选结果在学校公示3天,公示无疑义后统一上报材料。
(五)材料及时间要求
本科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需提交以下材料:《东北石油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份,《东北石油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3)一式两份,以上材料连同其电子版统一报送(电子材料请打包,文件夹名为单位名,文件名为申报教师姓名+申报项目标题)。各单位立项材料申报截止日期2018年7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
确立为推荐省级教学改革项目后,需提交《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4)一式两份,另行通知。
二、本科省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
(一)结题范围
已经完成研究的2017 年度一般研究项目。
(二)结题方式
项目结题工作由项目所在学院组织实施,报教务处审批,经学校批准结题的项目,报教育厅予以备案。项目申请人员调整及延期等事宜,请向教务处提交申请,会同结题材料一并报送。
(三)材料及时间要求
需提交以下材料:《2018 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详见附件5)、结题材料(附件6)、相关人员调整及延期申请材料连同其电子版统一报送(一式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版。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 年7 月2 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特殊说明
研究生教改项目具体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考虑到秦皇岛校区办学实际情况,设立校级高职高专教改专项(重点委托项目2项,一般研究项目5项,共计7项),具体由秦皇岛校区组织实施,包括申报、评审、中期检查和验收等工作。校级高职高专教改项目立项评审结果由秦皇岛校区以文件形式向校本部进行备案,其他材料参照本科教改立项执行,材料自行存档。校级高职高专教改项目不参与本次省级教改项目推荐工作。
四、其他
1、电子材料请到教务处主页“通知公告--教研管理”栏目下载
2、材料送交地点:教研科(机关楼232)
3、联系电话:6504285,邮箱:jyk002@163.com
4、联 系 人:李安莲
附件:关于做好2018年本科教改项目立项和结题工作的通知.rar
东北石油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