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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和结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时间:2014-04-29点击数:

 

各院部、相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对2014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进行汇总确认和结题工作的通知》(黑教高处函[2014]18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4年省教改项目立项和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工作
1、请各单位根据《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1)和《2014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指南》(见附件2)进行申报。
2、参照黑龙江省教改项目审批立项的原则,各单位推荐项目数额(附件3)按“M=0.015*A+0.5*B+0.2*C”公式(四舍五入)确定,其中,A是本单位专任教师数额(专任教师数以人事处统计报表为准);B是近两届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数额;C是近三年省级教改项目数额。
3、各单位要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论证和筛选,排序后统一报送材料(不受理个人申报)。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
4、申报项目不得与教育厅科研处、省社科联、省教育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和省高教学会等部门的立项项目或课题重复。已有省级在研教改项目的主持人不得参与本次申报。
5、各单位可单独申报青年专项项目一项(各单位申报限额内),经评审后择优推荐三项省青年专项项目。
6、学校将对省、校级教改项目进行滚动管理,本次申报未确立为省级教改项目的将作为校级教改项目评审范围,校级教改项目不再另行组织申报。
7、申报材料:(1)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一份;(2)项目申请书(见附件5)套印装订一式三份,以上材料统一送交教务处,不受理个人申请。上述材料电子文件统一发送至jyk002@163.com截止日期2014年5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结题工作
1、纸质材料:
(1)结题汇总表(见附件6)一份;(2)结题验收书(见附件7)套印装订一式三份。以上材料统一上交教务处,不受理个人申请。电子材料按时发送至jyk002@163.com,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8日
22014年5月16日前登录新项目管理系统(http://61.180.175.202/),提交结题申请,上传相关结题材料(项目结题验收书、研究报告、成果扫描件)。
3、据本次结题完成情况,经评审后择优推荐省重点项目(重点项目结题材料相关要求见附件10)。
三、其他
1、电子材料请到教务处新主页“通知公告栏目”查询下载
2、材料送交地点:教研科(机关楼229)
3、联系电话:6504285
4、联 系 人:李安莲
1、《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
2、《2014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指南》
3、《2014年东北石油大学各单位教改项目申报限额》
4、《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上报汇总表》
5、《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
6、《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汇总表》
7、《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书》
8、《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评审指标体系》(参考)
9、《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评定指标体系》(参考)
10、《重点项目结题材料相关要求》
11、《2014年省级教改结题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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