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的指导意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东北石油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学校开展本科教改项目立项和结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
(一)结题范围
自2017年立项至今,已经按期完成研究的项目。主要指2019年度立项的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结题方式
省级一般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由所在学院组织实施,报教务处审批,经学校批准结题的项目,报教育厅予以备案。结题要求参照《东北石油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第七章 项目结题验收”有关要求执行。
省级重点委托项目结题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完成。重点委托项目申请结题基本要求如下:
1.如期获得申请书中预期研究成果。
2.《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第八版)》收录期刊发表相关论文2篇,或研究成果被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部采纳应用(其中之一采纳即可),须附相关采纳应用证明材料;2020年9月以后刊发的论文,须标注课题名称及编号,否则不再认定为结题支撑材料。
3.项目主持人原则上须有排名第一的成果,项目组其他成员须有相关研究成果,名次不限。
4.项目研究报告字数不低于2万字,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 20%。
(三)提交材料及时间要求
1.一般研究项目和重点委托项目结题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制成PDF文档,会同原电子表格版本一并报至邮箱,不需报送纸件。
2.重点委托项目结题验收书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电子版发至邮箱。重点委托项目研究报告《复制检测报告》电子版发至邮箱,不需报送纸件。
3.重点委托项目结题佐证材料主要包括:佐证材料封面(须加盖学校公章)、立项申请书、结题验收书、项目调整申请单、项目研究报告、项目成果(包括相关论文、著作、奖励、调查报告、实施方案以及能证明成果实践效果和推广价值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将上述材料原件扫描后,合并制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30M),命名为“学校名称-主持人姓名-项目编号-结题佐证材料”,汇总后发至邮箱,不需报送纸件。
以上材料会同其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邮箱jyk002@163.com(电子材料请打包,文件夹名为单位名,文件名为申报教师姓名+申报项目标题)。结题材料申报截止日期2021年12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立项
(一)立项原则
坚持学生中心、成果导向和持续改进理念,以创建一流本科教学为目标,紧密结合国家、黑龙江省和学校本科教学中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统筹规划好教改项目的研究与实践工作,积极培育一批高水平标志性教学成果。
(二)申报类别
省级项目分为重点委托项目、一般研究项目。重点委托项目立项范围参考《2021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委托项目指南》。
省级一般研究项目、校级项目的立项范围可参考《2021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委托项目指南》《东北石油大学本科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20-2025年)》。
(三)申报条件
校级教改项目申报条件:
项目组成员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高度的责任心与事业心;项目主持人应是我校在编的教育工作者,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教学效果明显、教学特色鲜明,具有组织项目研究与实施的能力,近三年无教学事故和其他不良记录;项目组成员(包括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项目主持人组织项目的申报与实施,每次限报一个项目,且此前承担的教改项目已按规定结题,所申报项目不得与以往结题或在研项目重复;凡有“暂缓结题或终止项目研究”记录的项目主持人及其项目组成员,两年内禁止申报或参与新项目,并视具体情况减少项目所属单位下一轮次申报项目的数额。
省级教改项目申报条件:
1.重点委托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应为学校在职教工,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或其他不良记录,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博士学位),须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有深入了解;从事过相关工作和相关课题研究,并取得过一定研究成果。重点委托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参与多个重点委托项目研究,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多校联合申报的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现作为主持人正承担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在结题验收通过前不得参与本轮申报工作。
2.一般研究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应为学校在职教工,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或其他不良记录,原则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组织项目研究与实施的能力。项目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项目主持人组织项目的申报与实施,每次限报一个项目,所申报的项目不得重复立项。现作为主持人正承担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在结题验收通过前不得参与本轮申报工作。
(四)立项数量分配
省教育厅下达我校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额共58项,包括重点委托项目4项、一般研究项目54项(含双创大赛奖补14项、超额完成“互联网+”大赛数量奖励6项)。
1.省级重点委托项目名额分配
省级重点委托项目根据我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方向,委托相关部门直接立项,不占各单位申报名额,具体分配如下:
(1)美育研究项目,由美育发展研究中心牵头组织实施;
(2)劳动教育研究项目,由大学生劳动教育中心牵头组织实施;
(3)教师教学发展研究项目,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实施;
(4)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由研究生部牵头组织实施;
2.省级一般研究项目、校级项目名额分配
(1)学校拟设立85项校级教改项目,校级项目立项数量按照各本科教学院部专任教师人数确定,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见《校级项目等额分配名额和省级一般研究项目推荐限额表》,请各院部按照分配名额等额推荐校级项目。其中,设置校级思想政治理论课及“四进”专题教学改革研究专项4项,具体申报工作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自行组织实施,最终报教务处汇总,不参与本次省级教改项目推荐工作,学校层面不再组织评审。
各院部在遴选推荐时,要统筹考虑省级和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认证通过的专业、一流本科课程、教材建设奖、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获奖、课程思政教学竞赛获奖、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等方面的实际需要。
(2)省级一般研究项目从各院部申报的校级项目中择优推荐,同时占各院部校级立项名额。
(3)创新创业学院负责组织省级一般研究项目中双创大赛奖补14项、超额完成“互联网+”大赛数量奖励6项的申报工作,用于支持获奖导师及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类项目申报,最终结果报教务处汇总,学校层面不再组织评审。
(4)研究生部负责组织研究生省级教改一般研究项目申报,限额4项,具体申报工作由研究生部自行组织实施,最终结果报教务处汇总,学校层面不再组织评审。
(5)秦皇岛校区负责秦皇岛校区本科校级项目申报,限额2项,具体申报工作由秦皇岛校区自行组织实施,最终结果报教务处汇总,学校层面不再组织评审。其中排名第1的项目具备省级一般研究项目推荐资格,但需参加学校层面组织的评审。
(6)其他与本科教育教学相关的校内单位,每单位可推荐1项,通过评审最终确定校级项目5项。其中排名第1的项目具备省级一般研究项目推荐资格,但需参加学校层面组织的评审。
(7)各院部、秦皇岛校区、其他与本科教育教学相关的校内单位按照《校级项目等额分配名额和省级一般研究项目推荐限额表》“省级一般研究项目推荐限额”,向学校报送具备省级一般研究项目推荐资格的项目,学校层面将统一组织评审,最终择优选出30项推荐省级。
(五)评选办法
1.各教学院部要成立教改项目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认真组织评审,严格把关审核,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论证、筛选和排序,评选结果在本单位公示3天无异议后,统一将材料上报教务处(不受理个人申报)。邮箱:jyk002@163.com。
2.教务处将汇总各单位上报的项目名单,并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推荐省级项目名单。
(六)材料及时间要求
1.各单位立项材料申报截止日期2021年12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东北石油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东北石油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签字盖章扫描成PDF文件,以上材料会同原电子材料统一发送至邮箱jyk002@163.com。电子材料请打包,文件夹名为单位名,文件名为申报教师姓名+申报项目标题。
2.经学校评审,最终确定为推荐省级的项目后,需提交《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一般研究项目审定汇总表》《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委托项目推荐汇总表》和《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书》,请将以上电子材料统一发送至邮箱jyk002@163.com,由学校统一汇总、盖章。同时,重点委托项目立项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推荐省级项目的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3.申报书中涉及的支撑材料暂不报送,由各单位负责审核,学校按需调阅。
(七)其他
1.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设立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及“四进”专题教学改革研究专项的通知》(黑高工联委〔2015〕14 号)要求,教育厅将另行组织相关专项的申报工作,故此次不受理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教师的申报省级教改项目。
2.各教学院部要在总结前几年教学改革的基础上,整合优势资源,组建教改团队,打造具有优势特色的教改项目,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
三、其他
1.电子材料请到教务处主页“通知公告--教研管理”栏目下载。
2.材料送交地点:教研科(机关楼231)。
3.联系电话:6504285,联系人邮箱:jyk002@163.com。
4.联 系 人:刘政鑫、郑春艳。
东北石油大学教务处
2021年12月9日
附件(点此下载):
1.结题材料
(1)2021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拟结题项目名单
(2)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书
(3)2021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重点委托项目)
(4)2021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一般研究项目)
(5)佐证材料封面
(6)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黑教发[2017]9号)
(7)东北石油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
2.立项材料
(1)校级项目等额分配名额和省级一般研究项目推荐限额表
(2)东北石油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3)东北石油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
(4)2021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一般研究项目审定汇总表
(5)2021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委托项目推荐汇总表
(6)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书
(7)2021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委托项目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