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2021年教学成果奖申报情况,学校将组织评选出一批“新”“真”“实”的优秀教学成果,并择优推荐省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评审工作,坚持四项原则:一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彰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育人导向。二是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战略性、实践性和创新性。三是坚持向长期从事教育教学的一线教师倾斜,激励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引导优秀人才终身从教。四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审结果科学、客观、有效。
二、评审范围
从2021年各单位推荐申报的教学成果奖中遴选,并择优推荐省级11项。
三、其他要求
各单位去年已提交的申报材料(成果名称、完成人、申报表、成果报告、证明材料等)如有修改的,请以“单位+第一完成人姓名”命名,发送到联系人邮箱,截止时间5月23日。具体评审方式,另行通知。
联系人邮箱:jyk002@163.com
联系电话:6504285
联系人:刘政鑫、郑春艳
附件:2022年度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
东北石油大学教务处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