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的指导意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结题的通知》《东北石油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学校开展本科教改项目立项和结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结题验收
(一)结题范围
1.校级本科教改项目结题验收
已经完成研究的2020年度校级教改项目。应结题名单见附件。
2.省级本科教改项目结题验收
2018年立项至今,申请延期未结题项目;2020年立项至今,已经按期完成研究项目。应结题名单见附件。
(二)结题方式
1.校级本科教改项目结题验收
项目结题工作由项目所在学院组织实施,报教务处审批,经学校批准后准予结题。结题要求按《东北石油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第七章 项目结题验收”有关要求执行。
2.省级本科教改项目结题验收
省级一般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由所在学院组织实施,报教务处审批,经学校批准结题的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予以审核认定。学校需同时系统报送项目结题验收书备查。结题要求参照《东北石油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第七章 项目结题验收”有关要求执行。
省级重点委托项目结题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完成。结题基本要求:
(1)如期获得申请书中预期研究成果。
(2)《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第八版)》收录期刊发表相关论文2篇,或研究成果被省委省政府、教育部、省教育厅采纳应用(其中之一采纳即可),须附相关采纳应用证明材料;2019年9月以后刊发的论文,须标注课题名称及编号,否则不再认定为结题支撑材料。
(3)项目主持人原则上须有排名第一的成果,项目组其他成员须有相关研究成果,名次不限。
(4)项目研究报告字数不低于2万字,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20%(相关检索系统由学校自主确定,不作统一要求)。
注意:未达到结题基本要求的项目不允许申报结题,重点委托项目申报结题省教育厅审核未通过即终止研究。
(三)提交材料及时间要求
1.本科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东北石油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和《东北石油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扫描成 PDF 文件,会同原电子表格版本统一报送,不需报送纸件。
2.本科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一般研究项目和重点委托项目结题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制成PDF文档,会同原电子表格版本一并报至邮箱,不需报送纸件。
(2)重点委托项目和一般研究项目结题验收书,学校签署验收意见并加盖公章。
(3)重点委托项目和一般研究项目研究报告的《复制检测报告》电子版。
(4)结题材料主要包括:封面(须加盖学校公章)、立项申请书、结题验收书、项目研究报告、项目成果(包括相关论文、著作、奖励、调查报告、实施方案以及能证明成果实践效果和推广价值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将上述材料原件扫描后,合并制成一个PDF 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30M),命名为“学校名称-主持人姓名-项目编号-结题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均无需提供纸质版,2022年12月10日前,以院部为单位将可编辑的电子版、签字盖章后扫描的PDF版统一汇总并发送至邮箱jyk002@163.com(电子材料请打包,文件夹以院部名称命名)。
5.同为省级、校级教改项目的,按照省级项目结题准备相应材料,不用再提交校级结题材料。
6.本次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结题、清理工作采用网络申报形式,无纸化报送,立项及结题评审启用黑龙江省高等教学改革项目管理系统。
二、项目清理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教改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研究质量,省教育厅对2017年以来立项项目状态进行清理统计(不含本次结题学校审核不通过项目)。项目清理工作于11月20日开始启动,目前我校已统一完成网上填报工作。下一步,请各院部做好以下工作:
1.2017年以来已结题项目。各院部要做好优秀成果的持续培育和推广应用。
2.2020、2021年立项的在研项目。各院部要加强过程指导,发挥好教改立项的探索性、实践性研究作用。
3.2018、2019年立项目前延期的在研项目。各院部要重点关注,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督促、指导、帮助尽快结题。
4.2017年以来的未结题项目。相关院部要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在工作中进一步完善教改项目培育、立项、指导、管理、服务工作。
三、申报立项
(一)立项原则
坚持学生中心、成果导向和持续改进理念,以创建一流本科教学为目标,紧密结合国家、黑龙江省和学校本科教学中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统筹规划好教改项目的研究与实践工作,积极培育一批高水平标志性教学成果。
(二)申报类别
省级项目分为重点委托项目和一般研究项目两类。本次重点委托项目设立“四新”专项。对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高校给予一定比例数量奖补,仅用于支持获奖导师团队用于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类项目申报,否则不予立项。重点委托项目立项范围见《2022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委托项目指南》,重点委托项目以“四新”项目为主。
本科省级一般研究项目、校级项目的立项范围可参考《2022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委托项目指南》以及《东北石油大学本科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20-2025年)》确定的十项具体行动计划(网址:http://jwc.nepu.edu.cn/info/1099/5871.htm)。一般研究项目重点开展“四新”项目研究。
申报教师应在指南基础上开展前瞻性、探索性研究,切实发挥教改项目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先导性、牵引性作用。
(三)申报条件
校级教改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组成员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高度的责任心与事业心;
2.项目主持人应是我校在编的教育工作者,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教学效果明显、教学特色鲜明,具有组织项目研究与实施的能力,近三年无教学事故和其他不良记录;
3.项目组成员(包括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项目主持人组织项目的申报与实施,每次限报一个项目,且此前承担的教改项目已按规定结题,所申报项目不得与以往结题或在研项目重复;
4.凡有“暂缓结题或终止项目研究”记录的项目主持人及其项目组成员,两年内禁止申报或参与新项目,并视具体情况减少项目所属单位下一轮次申报项目的数额;
省级教改项目申报条件:
1.重点委托项目。项目主持人应为学校在职教工,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博士学位),须对所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有深入了解;从事过相关工作和课题研究,并取得一定研究成果。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多校、校企联合申报的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10 人。鼓励跨学科专业、跨高校、校企联合申报。
2.一般研究项目。项目主持人应为学校在职教工,原则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组织项目研究与实施的能力。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项目主持人组织项目的申报与实施。
3.负面清单。
(1)项目主持人及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近三年有教学事故或其他不良记录的不能申报立项;
(2)此前承担的省教改项目未如期结题,该项目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新项目;
(3)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主持或参与1个项目研究;
(4)已立项的省级项目名称相近或内容相似的不能重复立项申报;
(5)作为主持人正在承担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在结题验收通过前不能申报新的研究项目。
(四)立项限额
为支持青年教师投身教学改革研究,本次立项明确4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即1977年1月后出生)主持申报项目数量分别占学校推荐省级重点委托项目、拟立项省级一般研究项目、拟立项校级项目的50%以上。
1.省级项目名额分配
省教育厅下达我校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额共48项,包括重点委托项目11项、一般研究项目37项(含双创奖补10项)。
(1)省级重点委托项目名额分配(11项)
省级重点委托项目根据我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方向,委托相关部门直接立项,不占各单位申报名额。其中,由教务处负责组织本科重点委托项目申报,限额8项;由研究生部负责组织研究生重点委托项目申报,限额3项。
(2)省级一般项目名额分配(37项)
创新创业学院负责组织省级一般研究项目中双创奖补10项的申报、评审等工作,仅用于支持获奖导师团队用于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类项目申报,否则不予立项。最终结果报教务处汇总,学校层面不再组织评审。
剩余27项省级一般研究项目参照本研2:1的比例要求,由研究生部负责组织研究生项目申报和评审,限额9项,最终结果报教务处汇总;由教务处负责组织本科项目申报和评审,限额18项,从各单位申报的本科校级项目中择优推荐。
3.校级项目推荐限额
(1)校级项目推荐限额按照各本科教学院部专任教师人数确定,具体见《校级项目推荐限额表》,请各院部按照限额推荐校级项目。
其中,各院部在遴选推荐时,要统筹考虑省级和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认证通过的专业、一流本科课程、教材建设奖、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获奖、课程思政教学竞赛获奖、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等方面的实际需要。
(2)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组织校级思想政治理论课及“四进”专题教学改革研究专项申报,限额推荐2项,报教务处汇总后,学校层面组织评审确定校级项目,不参评省级项目。
注: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设立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及“四进”专题教学改革研究专项的通知》要求,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另行组织专项申报。
(3)秦皇岛校区负责组织秦皇岛校区本科校级项目申报,限额推荐2项,报教务处汇总后,学校层面组织评审。
(4)其他与本科教育教学相关的校内单位,每单位限额推荐1项,报教务处汇总后,学校层面组织评审。
(5)最终按照各单位实际推荐项目数量的70%(只进不舍)确定校级立项名额。
(五)评选程序及要求
1.各教学院部要成立教改项目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认真组织评审,严格把关审核,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论证、筛选和排序,评选结果在本单位公示3天无异议后,统一将材料上报教务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2.2022年12月18日前,请以院部为单位提交《2022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委托项目推荐汇总表》《2022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一般研究项目拟立项汇总表》和《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书》。请将以上材料可编辑的电子版、签字盖章扫描的PDF版发送至邮箱jyk002@163.com。电子材料请打包,打包文件以各院部名称命名,申报项目统一命名为“学院名称--主持人姓名-项目名称”。
3.学校将组织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最终确定校级项目名单、拟推荐的省级项目名单。
4.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向省教育厅推荐省级项目名单。重点委托项目立项申报书、重点委托项目和一般研究项目拟立项汇总表加盖学校公章后,扫描制成PDF文档,学校管理员按照提交要求登录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智慧平台回传填报。
四、其他
1.各院部要做好项目前期培育、过程管理、后续指导等工作。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握人才培养规律,开展前瞻性、探索性研究与实践,切实发挥教改项目作为教育教学重点任务和改革的先导性、牵引性作用,切实解决立题陈旧重复、内容简单拼凑、研究流于形式、实践效果不强等问题,以先进的理念、创新的模式、完善的机制带动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2.省教育厅将按照“总量控制、动态调整”原则,根据各高校教改项目规范管理、项目质量、成果产出等因素,对各高校、各类别重点项目推荐和一般项目立项数量进行适当调整。
联系电话:6504285
联系人邮箱:jyk002@163.com
联系人:刘政鑫、郑春艳
东北石油大学教务处
2022年12月2日
附件:
1.结题材料
(1)东北石油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拟结题名单
(2)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拟结题名单
(3)2022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重点委托项目)
(4)2022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一般研究项目)
(5)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书
(6)结题验收材料封面
(7)东北石油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书
(8)东北石油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汇总表
(9)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黑教发[2017]9号)
(10)东北石油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
2.立项材料
(1)2022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委托项目指南
(2)2022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委托项目推荐汇总表
(3)2022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一般研究项目拟立项汇总表
(4)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书
(5)校级项目推荐限额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