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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部、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考风考纪
1.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书记)为组长,分管教学院长、学生工作书记为副组长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系主任(教研室主任)、课程组组长、院督导、班主任(学业导师)、教学管理人员和辅导员等组成,负责本学院考试工作的管理与督查、考试突发事件和作弊处理等考试工作,及时制止考生的任何违纪、作弊倾向和行为。
2.各院部需制订周密严谨的考试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理预案,组织召开专门的考试工作部署会,对考试工作各环节和相关要求逐一落实并责任到人。组织全院教师学习《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东油校发〔2020〕109号)、《东北石油大学本科教学主要环节质量标准》(东油校发〔2023〕45号)等考试相关规章制度,开展从考试组织、命题至制卷、监考、阅卷、成绩评定、试卷归档等考试环节全过程培训,严肃考试纪律,规范考试管理。
3.开展诚信考风教育。以“诚信考场”为抓手,推进学风、考风建设。通过班会、讲座等多种形式,分享典型案例,学习《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课程考试考场规则》(东油校发〔2016〕82号)、《东北石油大学关于考试违纪、考试作弊及其性质的认定细则》(东油校发〔2021〕115号)等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诚信自律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进一步明确考试违纪后果,强化学生的荣辱观、责任感和自我管理意识,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
4.考试期间,学校领导、校督导以及考试工作检查小组将对考场进行巡查,凡在巡查中发现有考场秩序混乱、考务人员不作为等现象,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严重者,根据《东北石油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及管理办法》(东油校发[2022]9号)中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学生考试舞弊等违纪行为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对违纪作弊学生予以严肃处理。
二、规范考试工作程序,加强考试过程管理
(一)试卷命题与审批
1.提高试卷命题质量。试卷命题必须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其覆盖面要广,能涉及基本内容和要求,试题应有不同层次的要求,要求难易程度搭配合理,题型灵活多样,反映学生的差异程度;客观题和主观题比例合理,可有填空、选择、判断、简答、证明、分析、计算、作图等题型,试卷题型至少四种;题量适中,既有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考题,又有测试学生的综合应用能力和创新思维的考题。A、B两套考题的题目重复率应小于10%。已建立试题(卷)库的课程,应使用试题(卷)库命题。
2.建立严格的试卷审核制度。考核方法要和教学大纲一致,未有明确表述或表述模棱两可的一律按闭卷处理。学院要严格对考核方法的审批,对采用开卷、论文形式作为课程评价唯一考核的要从严审批,对于部分条件成熟的课程和进行课程考核方法改革的课程,除了常规的闭卷笔试外,可以采用机考、开卷笔试(机考)、口试、 课程论文、实际操作考试等灵活考核方法。
学院要加强对试卷质量的审核,在《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课程考试命题审批表》上清楚写明意见,对采用开卷方式等考核的课程,在试卷内容的审核上要尤为慎重,合理设计考题,避免对教材的直接摘抄,避免以考试改革为名变相降低考试难度。学院在审核同时要注意试卷格式的统一,加强对试卷的规范性管理。
3.试题命制方式及试卷质量规范请遵循《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课程考试试卷质量规范》(东油校发[2016]90号)相关规定。使用答题卡答题的考试,试卷可简化为题签形式(A4或A3)打印。
(二)试卷交接与保管
1.试卷印制工作应在课程考试前一周内完成。由于考试时间较为集中,为保证期末考试试卷印刷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命题教师至少提前4天印制试题,并保证留有足够的备用试卷、答题卡等。
2.学院试卷保管须指定专人负责,避免出现试卷泄题、遗失等事故发生。
(三)加强考场监管力度
1.监考教师须提前15分钟到考务办公室(考务办公室根据每场次考试安排另行通知)签到,并领取试卷,严禁缺勤、中途离场或提前离场,严禁私自串场和私自调换。监考教师进入考场后要及时清理考场,督促学生将所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手机、智能手表等任何电子设备,书包、复习资料等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统一放置在指定地点。考试结束,监考教师立即回收整理试卷,清点无误后,组织考生有序离场。
2.监考教师对有违纪动机的学生要加强监管,对有违纪行为的学生应当场告知其违纪事实,收集并保留好与其违纪作弊相关的材料及物品,必要时对与作弊行为密切相关的证据要拍照留证(对手机截屏、替考者等相关证据拍照留证),终止其考试并带离考场。具体处理程序详见附件1。
3.考试期间,学院领导应轮流值班,及时处理考试中的突发事件;巡考人员需深入考场,检查考场清理是否彻底、考生座位安排是否合理、核对考生身份证件与本人是否相符、考生是否按指定位置就座、考务人员执行考务工作情况以及考场纪律情况等。
4.为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学院应及时处理考试中的违纪行为,做到不瞒报、不漏报,程序合理,处理得当。
(四)成绩评阅与管理
1.任课教师需加强对学生的学习过程管理,平时成绩给分须有依据。出勤不得作为平时成绩的唯一依据,也不可在平时成绩中占比过高(建议只占平时成绩比重的10%-20%)。各类考核项目所占成绩比重应在课程教学大纲内详细列明并告知学生,以促使学生课堂自律、学习自觉。教师教学工作记录本应详细保留过程考核的记录,对平时成绩给分能够给出合理解释。
2.严格试卷评阅。课程考试结束七天内,任课教师应完成试卷评阅及系统中的成绩录入工作。期末成绩录入时间截止到2024年1月15日23时。阅卷评分须严格按照《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课程考试试卷质量规范》(东油校发〔2016〕90号)的要求进行批阅。每份试卷(答题卡)均应进行复核,确保试卷评阅和计分无误。评分或核分有差错时,须由阅卷教师、复核教师商议后于分数修改处签名以示更正。
3.认真做好课程考试质量分析。课程考试质量分析是教师对命题质量、课程目标达成度和学生掌握情况的分析,也是促推教师提升教学质量,反思教学过程的有效抓手。
4.建议课程期末考核成绩应设基本分数底线,基于学科专业的不同,基本分数底线由开课学院自行确定,最低分数底线不得低于40分。开课教师须在开课第一周告知学生课程考核基本分数底线,凡学生期末考核成绩低于基本分数底线的,平时考核和期中考核成绩不再参与总评成绩评定,学生该门课程考核总评成绩以该生期末考核卷面成绩记。
5.严格抓教学过程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试资格,成绩记为“缺考”:
(一)半学年内某门课程累计缺课达到该课程计划学时的1/3(含1/3)的;
(二)抄袭实验(包括实验报告,下同)或作业、至考核前教师规定的期限尚未完成实验或未交齐作业的;
(三)半学年内未单独设课的实验缺课达到3次以上(含3次)、单独设课的实验课缺课达到1/4(含1/4)者;
任课教师应严格做好审查工作,考核一周前在课堂上宣读取消学生考试资格的理由,通知到学生本人或学生所在班级班长或团支书,经开课院部批准,并报教务处审批后,由开课院部、学生所在院部、教务处备案。
(五)考试材料存档要求
1.考试归档材料必须齐全。考试结束后,教师需按照相关规定保存考试背景材料,使用答题卡的课程无需装订试卷,只需将答题卡按照科目、班级装入答题卡袋中保存即可。使用阅卷机阅卷的课程,电子版试卷、答题卡等材料建议从阅卷平台导出备份。
2.考试管理有关材料的保存应严格按照有关考核管理的规定,设置专门场所、指派专人保管,杜绝试卷遗失、泄密等情况发生。
三、考试组织及监考安排
1.各院根据课程结课时间及时安排考试,尽量不积压在考试周。各院应至少提前一周安排好考试,以免与学生放假返程时间发生冲突。
2.所有课程均由开课院部在教务管理系统上编排考场和安排监考等事宜,考核时间不得超过90分钟。请各学院秘书、教师在安排期末考试时避开以下时间、年级、考区,若有占用以下时间、考区的考试请改选其他时间地点,以免发生冲突。考试安排完成后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查看具体考试安排。
2023-2024-1学期公共基础课期末考试安排 |
周次 |
星期 |
日期 |
时间 |
考试科目 |
年级 |
考区 |
备注 |
17 |
五 |
2023年12月29日 |
15:30-17:00 |
工程制图 |
2022、2023 |
1F |
参加考试学生所在年级、地点请在教务系统-考试安排信息中自行查看。 |
17 |
六 |
2023年12月30日 |
08:00-20:00 |
马克思主义学院考试 |
2021、2022、2023 |
1C |
17 |
日 |
2023年12月31日 |
08:00-20:00 |
马克思主义学院考试 |
2021、2022、2023 |
1C |
18 |
二 |
2024年1月2日 |
08:00-09:30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2022 |
1F、1H |
18 |
二 |
2024年1月2日 |
13:30-15:00 |
线性代数 |
2021、2022 |
1F、1H |
18 |
三 |
2024年1月3日 |
10:00-11:30 |
高等数学 |
2023 |
1F、1H、主教 |
18 |
三 |
2024年1月3日 |
13:30-15:00 |
大学物理(下) |
2022 |
1F、1H、主教 |
18 |
四 |
2024年1月4日 |
10:00-11:30 |
大学英语1 |
2023 |
2A |
18 |
四 |
2024年1月4日 |
13:30-15:00 |
创业基础 |
2022、2023 |
2A |
四、其他说明
1.各院考务人员每场考试结束后需要填写《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课程考试考场巡视情况记录表》,上交纸质版到院部秘书留存,院部秘书负责统计《巡考工作量统计表》,学期末将纸质版材料统一交到教务科。
2.各院部考务小组负责收集学生违纪、作弊处理材料,考后及时送交到教务科(机关楼233)。
3.学生若有特殊原因不能正常参加期末考试,应按照《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补(缓)考管理办法》(东油校发〔2023〕43号)相关规定在考试开始前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提出缓考申请(附相关证明材料),缓考申请须经任课教师及时进行认定,并通过系统管理员审核。不办理缓考手续的,按旷考处理。
4.学生参加考试应携带学生证,学生证丢失者,请提前到机关楼一楼服务大厅办理。
附件1:考试违纪、作弊处理程序.docx
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课程考试考场巡视情况记录表.pdf
巡考工作量统计表.xlsx
同一课程编号拆分为不同时间考试的操作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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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石油大学教务处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