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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考场纪律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4-04-23点击数:

各学院、全体教师及学生:

按照《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进一步加强考场纪律,严肃考纪,端正考风,增强学生诚信考试意识,杜绝考试违纪作弊现象,尤其是使用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设备进行作弊的行为,现将监考教师及考生的相关考场纪律要求强调如下:

1、监考教师进入考场后要及时清理考场,监考教师在考试前必须彻底清理考场,确保考场整洁、无杂物。

2、考生进场时,监考教师应明确告知考生将禁带物品如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设备以及书包、复习资料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置在考场外指定的区域,防止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使用这些物品。在金属探测器检查过程中,监考教师需仔细、全面地检查考生,确保没有携带任何违禁物品后方可让其进场入座。同时,为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各考场应开启屏蔽器,防止通讯设备作弊。

3、考生只准携带考试规定的物品(如笔、橡皮、绘图工具、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等)进入考场,任何通讯设备(包括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设备(包括商务通、电子词典、平板电脑等)、书籍、笔记本、纸张或其他信息载体均不准带入考场(开卷考试时按任课教师要求携带必备的考试用品除外)。若擅自带入考场应当按监考教师要求放在指定位置(如果丢失、损坏,后果自负),否则均按考试违纪或作弊处理。

4、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要一前一后监视整个考场。不得吸烟、聊天、玩手机、阅读书报、批改作业或做其他与考试无关的事情。

5、监考教师发现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违反《考场规则》的意图,应立即给予批评或警告。构成作弊事实的,应当场终止其该课程考试,收缴其试卷,收集并保留好与其违纪作弊相关的材料及物品,必要时对与作弊行为密切相关的证据要拍照留证(对手机截屏、替考者等相关证据拍照留证)。监考教师填写《东北石油大学学生违反考试纪律、作弊事实调查书》,学生填写《东北石油大学学生处分检讨书》,监考教师将违纪作弊学生信息及作弊情节如实详细记录在《考场记录单》中,具体处理程序详见附件:《考试违纪、作弊处理程序》。

6、考生应当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不准离开座位任意起立和走动,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偷看他人试卷,不准抄袭、夹带,不准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题卡)带出考场,不准为他人提供作弊条件。对考试违纪、作弊或协同违纪、作弊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具体遵循《东北石油大学关于考试违纪、考试作弊及其性质的认定细则(东油校发[2021]115号)》文件执行,处理结果记入学生档案。

7、考生对考场纪律提出质疑,经核实确因监考教师不负责任导致出现考场纪律问题,将报请学校对监考人员严肃处理。

 附件1:考试违纪、作弊处理程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