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严谨校训 报真实成绩 交满意答卷
亲爱的同学们: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公民的基本道德素质,是人的立身之本。东油学子历来以诚信品格、真实业绩成就人生和事业。我们也是学生中的一员,也经历过挫折和失败,但只有诚信和勤奋,才是我们追求真理的必经之路,也是我们应该珍惜和拥有的优良考风。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考试工作的相关精神,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做到诚信考试,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首先教务助理团带着同学们再次熟悉一遍考场规则及有关惩罚措施。
一、考场规则
1、考生应提前10分钟,携带学生证进入考场,按统一规定的座位号入座。未携带证件或迟到30分钟者,不允许参加考试。考试正式开始30分钟后可交卷出场。
2、考生只准携带考试规定的物品(如笔、橡皮、绘图工具、计算器等)进入考场,任何通讯设备(包括手机、BP机等)、电子设备(包括商务通、电子词典、掌上电脑等)、书籍、笔记本、纸张或其他信息载体均不准带入考场(开卷考试时按任课教师要求携带必备的考试用品除外)。若擅自带入考场应当按监考教师要求放在指定位置(如果丢失、损坏,后果自负),否则均按考试违纪或作弊处理。
3、考生进入考场后将学生证放在桌面指定位置,以备监考教师随时查验。对于办理假证件、携带假证件参加考试及替考考生将严肃处理。
4、考试开始后,考生应首先在答题纸上写好姓名、学号,不准涂改。如有笔误需要涂改姓名、学号时,须经监考教师签字后方为有效。
5、考生在考场内应当保持安静,应当服从监考教师指挥。如遇到试题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向监考教师询问,其它问题不得询问。
6、考试过程中,一般不得互相借用文具用品,个别考生确需借用时,需经监考教师同意并代为借还。
7、考试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生不得无故拖延考试时间,否则将按考试违纪处理。考试结束铃响以后,所有考生均应停止答题,等待监考教师收完试卷、核实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
8、考生应当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偷看他人试卷,不准抄袭、夹带,不准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题卡)带出考场,不准为他人提供作弊条件。对考试违纪、作弊或协同违纪、作弊者,没收其考卷,令其退出考场,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
二、违规惩罚措施
1、考试违纪作弊课程成绩记为零分,不能参加课程补考考核,须按有关规定申请重修,增加重修课程(环节)总学分,可能导致不能获得学士学位。
2、视考试违纪作弊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
3、在校期间有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的学生,不能申请推免生资格。
4、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受到留校察看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学生,不准予毕业。
5、在校最长学习年限内因考试违纪或作弊受到学校记过及以上处分且未解除者,不能获得学士学位。
6、受到处分的学生,一年内取消一切评奖评优资格,即取消评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资格;取消评校内奖学金资格;取消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一切评优资格;取消入党、党员转正等资格;取消资助贫困生资格。
7、失去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资格。如果就业时无法向用人单位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就失去了更多的就业机会。
8、处分文件如果记录在案且不撤销,用人单位对诚信缺失的学生往往会“另眼相看”。
9、《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考生有考试违纪行为的,除取消成绩外,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或者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同学们,学校对维护公平公正考试的意志是坚决的,采取的措施是多种多样的,违规必惩,同学们切勿以身试法,要认真复习,积极备考,严守考试纪律。教务助理团致力于引导风清气正的学风考风的初心不会变,将紧跟学校步伐,在学生组织中做最广泛的宣传,消除大家在考试违纪作弊认知方面存在的误区,现特向全体同学发出诚信考试倡议书。
同学们,一次考试不及格你还有很多机会,而一次考试作弊你将失去一切机会!诚信考试,拒绝作弊,从我做起!
东北石油大学教务助理团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