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东北石油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实施办法》(东油校发[2019]30号)(附件1)文件规定,学校决定开展“东北石油大学第九届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为我校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的具有教授职称的专任教师。已获得历届省级、校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标准
1、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培养优秀人才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树立“课程思政”核心理念,课堂教学中有机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元素,思政教育效果显著;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
2、候选人应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高等教育教学经历,能够积极主动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近6学年(2015.9-2021.7.31)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含研究生教学)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专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3、能积极开展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等教学方法改革,激发和鼓励学生的创造思维。能利用在线课程平台、学习通APP、云班课APP、雨课堂等现代信息技术教学手段,提升课堂教学质量。
4、重点考察师德风范、教学能力与水平、教学梯队建设与贡献、科学研究与学术水平四个方面,具体指标体系见附件《东北石油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附件3)。
5、任教以来无任何违纪、教学事故处分;非现任校级领导。
三、评选程序
1、符合教学名师奖评选标准的教师向所在院部提出申请,院部择优推荐,名额见附表,并填写《东北石油大学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由所在院部认真组织审核并公示。申报人材料需在本院部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于2021年9月20日前报送教务处。
2、学校将成立校教学名师奖评选专家组,根据《东北石油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附件3),对候选人进行初选,确定候选人名单。
3、学校专家组根据候选人名单,于2021年9月27日-2022年6月17日期间对候选人进行课堂听课。课堂听课由专家组采取随机听课的方式进行,并根据候选人的实际教学水平及课堂教学效果进行评价。
4、2022年7月前,学校成立评审专家组对候选人进行集中调讲。集中调讲前,候选人需针对申报课程,制作20个学时(45分钟为1学时)的教学设计。专家从20学时的教学设计中随机抽取1学时内容进行现场调讲,具体现场调讲时间和材料要求另行通知。
5、专家组根据候选人的申报材料、课堂听课评价情况和集中调讲的成绩综合评定候选人的最终成绩,确认教学名师的名单,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当选,学校予以表彰。
四、申报材料
1、请各院部于2021年9月20日前将《东北石油大学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报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科。
2、要求推荐表中填写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清单,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报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科。
3、完成教学工作量情况起止时间为2015-2021学年,按学年学期格式填写;其他情况为截止填表时为止,没有起始时间要求。
五、其他要求
1、各院部根据本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教学名师奖推荐工作,要求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2、申报个人必须如实填写推荐表,提交有关佐证材料,并自觉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
3、各院部必须对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实事求是填写候选人课堂教学综合质量评价成绩和院部推荐意见,并对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3天),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公示无异议方能推荐上报。
教务处
2021年9月8日
附件1:《东北石油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实施办法》
附件2:《东北石油大学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3:《东北石油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
东北石油大学第九届教学名师评选名额分配
院系名称 |
名额 |
院系名称 |
名额 |
地球科学学院 |
3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1 |
石油工程学院(含海洋油气工程学院1个名额) |
4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1 |
化学化工学院 |
2 |
外国语学院 |
1 |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 |
3 |
人文科学学院 |
1 |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1 |
体育部 |
1 |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
2 |
艺术学院 |
1 |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
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经济管理学院 |
2 |
共计 |
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