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依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黑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普通本科教育课程思政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条件
1.课程应为非思政课程(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实践类课程),且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课程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各类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系统进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四史教育、法治教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伟大抗疫精神教育、龙江“四大精神”教育和“五色”教育,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3.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4.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模式、经验和成果。
5.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备课制度等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
6.申报教师应为非现任校级领导,鼓励和支持院士、教学名师等高水平专家学者带头开展课程思政建设。
7.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价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建设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8.课程要坚持以本为本,聚焦专业特点和育人要求,适应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推动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紧密融合;
二、推荐名额
我校本科教育推荐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名额为5门。每院部推荐本科课程原则上不超过2门并排序。其中,考虑到人文科学学院曾获国家级课程思政建设示范课程、教学名师、教学团队,在满足申报条件的前提下,奖励人文科学学院1门课程直接推荐省级。
三、推荐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负责人向所在院部提出申请。申报示范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填写《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申报书》(附件1)、《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按申报书佐证材料清单(附件3)准备相关材料,全部佐证材料须整理到一个文档中,并转换为PDF格式提交。
2.在佐证材料中,每门示范课程均须提供1学时代表性课程教学的完整视频(资源库使用,格式见申报书要求)和从中截取的10分钟教学片段(评审使用,视频参数大小500M以内、分辨率1280*720、格式mp4)。
3.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初审,经遴选并公示后,按照推荐限额向省教育厅推荐。
四、材料报送
1.各院部须于2021年12月5日24点前,完成项目遴选、申报书、佐证材料、视频材料在线提交工作。(具体平台网址、账号分配及操作指南另行通知)。
2.学校将组织专家拟于12月7日进行评审。
五、相关要求
1.各院部要高度重视本次课程思政示范项目遴选推荐工作,仔细研读文件通知,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宁缺毋滥,确保推荐项目质量。
2.各院部在遴选推荐时,要统筹考虑以下几个因素:鼓励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课程申报;鼓励院士、教学名师、青年教学名师、省级以上课程思政教学竞赛获得者等申报;鼓励校级及以上一流本科课程、校级课程思政重点建设课程等申报。
3.各院部要严格按照建设条件和推荐程序开展好院内遴选推荐工作,评选结果须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示,并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公示无异议方能推荐上报。
4.其他相关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黑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预通知》文件执行。
教务处
2021.11.29